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2024)闽0302执恢378号
本院将于2024年9月9日10时起六十日内(延时的除外,延时规则详见《竞买人须知》)在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94——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坐落莆田市城厢区凤办筱塘居委会南门西路518号第九层的房地产【房屋所有权证号:C201304753,土地使用权证号:莆国用[2013]第J11985号】,约建成于2004年,产权来源:2013年7月购买产业,登记交易价格:1876000元,建筑面积:493.72平方米,房屋规划用途:综合楼,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47.7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使用权期限:至2053年10月29日止。楼房总层数:11层,所在层次:第9层,有电梯但无法使用,其余信息详见评估报告电子档。现该房地产由被执行人及其家人占有居住使用,未发现存在租赁情况。屋内存有大量的生活起居物品。
变卖起价为人民币2110000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000元,保证金为人民币21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8月20日至变卖结束前的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本院不安排统一看样,有意者可自行前往房地产坐落处了解情况。
三、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日,如有竞买人在60日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9月5日前与本院联系。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需要以他人名义参与竞买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双方应于2024年9月5日前共同前往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材料,经本院确认无误录入司法网拍系统后方能进行委托。如逾期未办理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单方行为。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前往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本标的物暂无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9月5日10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无法通知到位的当事人在本变卖平台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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