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安居集团商业物业招租公告(盐田区安居海鸿居9间商铺)
一、招租物业信息
序号 | 物业地址 | 建筑面积(㎡) | 经营范围 | 按建筑面积 招租底价 (元/㎡/月) | 租金递增 | 最长可申请免租期限 | 租期 | 租赁保证金 金额 | 竞投保证金金额 | 附加资质要求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1. | 盐田区安居海鸿居1栋1002 | 46.40 | 餐饮、零售、儿童、配套(健康美容、宠物、生活服务、休闲娱乐) | 63.00 | 第二年起逐年递增 3% | 1个月 | 3年 | 首月租金三倍 | 8769.6 | 无 | 否 |
2. | 盐田区安居海鸿居1栋1003 | 44.94 | 59.00 | 第二年起逐年递增 3% | 1个月 | 3年 | 首月租金三倍 | 7954.38 | 无 | 否 | |
3. | 盐田区安居海鸿居1栋1004 | 44.94 | 59.00 | 第二年起逐年递增 3% | 1个月 | 3年 | 首月租金三倍 | 7954.38 | 无 | 否 | |
4. | 盐田区安居海鸿居1栋1011 | 44.94 | 77.00 | 第二年起逐年递增 3% | 1个月 | 3年 | 首月租金三倍 | 10381.14 | 无 | 否 | |
5. | 盐田区安居海鸿居1栋1012 | 46.61 | 80.00 | 第二年起逐年递增 3% | 1个月 | 3年 | 首月租金三倍 | 11186.4 | 无 | ||
6. | 盐田区安居海鸿居1栋1014 | 46.61 | 80.00 | 第二年起逐年递增 3% | 1个月 | 3年 | 首月租金三倍 | 11186.4 | 无 | 否 | |
7. | 盐田区安居海鸿居1栋1015 | 122.65 | 81.00 | 第二年起逐年递增 3% | 2个月 | 3年 | 首月租金三倍 | 29803.95 | 无 | 否 | |
8. | 盐田区安居海鸿居2栋2004 | 79.83 | 30.00 | 第二年起逐年递增 3% | 1个月 | 3年 | 首月租金三倍 | 7184.7 | 无 | 否 | |
9. | 盐田区安居海鸿居2栋2005 | 224.19 | 30.00 | 第二年起逐年递增 3% | 2个月 | 3年 | 20177.1 | 无 | 否 | ||
其他费用 | 设施设备使用费 | 7.38元/平方米/月 (如项目相关设施设备发生增容等改变导致费用增加,则该项收费相应调整,具体以招租方的书面通知为准,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 |||||||||
物业管理费 | 10.00元/平方米/月 | ||||||||||
特别说明 | 1.合同签约面积以出租方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2.该项目已签约的商铺业态不在本次招租业态范围内。 3.若竞得后,承租人有装修需求,可向招租方书面申请免租期,申请期限最长不超过该商铺招租公告发布的免租期限。 4.合同期内提前退租的原承租人及其关联公司6个月内不能参加其退租商铺的公开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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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租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地区)境内依法注册的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其他组织,且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本项目不得转租、分租;不得违反当地相关部门严禁的其他事项。
(三)本项目为现状出租,意向承租人在竞价前应全面了解本项目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目前租赁情况、面积及装修情况),一旦参加竞价,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所竞租物业品质、权属情况及其他瑕疵。如竞得,应按招租人移交时的现状接收物业。意向承租人承租商铺的装修方案及店铺招牌设计方案需征得招租人同意后执行。
(四)凡承租过安居集团商业物业的个人或法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招租申请:
1.承租期间存在转租行为的;
2.截至本项目招租公告发布之日,仍累计欠租两个月租金以上的;
3.承租期间履约评价分数为C级的;
4.与本公司存在诉讼或者纠纷的(包括承租人及其关联公司)。
(五)项目不受理任何形式联合体的申请。
三、意向承租方需提交的资料
(一)企业意向承租申请人需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参考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查询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如竞价人为法人,则不需要本项资料)。
6.意向承租商业物业用途说明(限营业执照或工商信息许可范围内,不得擅自改变承租用途)。
7.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或没有营业执照的其他组织,如上述第1、4项无法提供,需提供国家单位或机构颁发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同类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
(二)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需提交以下资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复印件(核原件),如授权他人,需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2.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查询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3.意向承租商业物业用途说明(限营业执照或工商信息许可范围内,不得擅自改变承租用途)。
四、竞价须知
(一)上述信息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即自2024年10月14日起至2024年10月日止。请意向承租方于公告截止日前,向我公司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我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大厦4楼商业运营事业部
联系人:柏先生 联系电话:18682822806
电话接听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2:00,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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