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水土基地云网融合监控中心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4年水土基地云网融合监控中心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项目(项目编号:ZJZB-2024-22337),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1.1.1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1.1.2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1.1.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4建设地点:中国电信云计算重庆基地。
1.1.5预估采购金额:353.9万元(不含税)。其中设计费用约6.09万元(不含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约345.81万元(不含税)、其他费用约2万元(不含税)。
1.1.6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EPC(工程总承包)
1.1.7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
1.1.8工期要求:总工期120个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周期为15个日历天,施工工期为105个日历天。
空调专业设备材料到货时间60 个日历天。
主要节点工期要求:(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配合原房屋建筑施工单位已建房屋需完善的房屋验收手续;(2)施工工期达到60天前,具备空调设施的安装条件;(3)施工工期达到105天前,具备甲供家具的现场组装条件;
1.1.9质量责任缺陷期:两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1.10质量标准:达到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规定标准。验收质量合格。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所列的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参考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图(含效果图)和模拟工程量清单:
(1)原已建房屋完善消防设施:主要内容为一层入户增加全玻地弹门、中庭增加铝合金栏杆和防火卷帘、原梯间梯道增加栏杆及全楼增加挡烟垂壁等;
(2)新增土建装饰工程:主要为监控大厅装饰、会议室和接待室装饰、入户大厅的装饰、一层卫生间装饰和其它零星项目;
1)监控大厅:地面采用钢筋砼预制板架空,尼龙地面饰面;天棚采用钢龙骨转换层、轻钢龙骨纸面石膏板+软膜天花吊顶;墙面局增加玻窗、采用晶麻木+蜂窝铝板装饰;
2)会议室:地面采用尼龙地面饰面;天棚采用轻钢龙骨纸面石膏板造型+软膜天花吊顶;墙面采用木饰面+无机涂料装饰;
3)接待室:地面采用800mm*800mm地面砖;天棚采用轻钢龙骨纸面石膏板造型+软膜天花吊顶;墙面采用墙面采用木饰面+无机涂料装饰;
4)一层卫生间:地面采用300mm*300mm防滑地砖;天棚采用轻钢龙骨防潮纸面石膏板吊顶;墙面采用300mm*600mm墙面砖;采用抗倍特板隔断;新增卫生洁具;
5)入户大厅:地面采用800mm*800mm地面砖;天棚采用轻钢龙骨纸面石膏板造型+铝方通吊顶;墙面维持原玻璃幕墙+部分无机涂料饰面;
(3)装饰配套安装工程:主要为电气部分、给排水等;
(4)新增空调:主要为多联机,主机约10台(拟安装在室外屋面上),室内机约17台,拟配2台配电箱供电;
1.2.2本项目标段/分包/份额划分情况:不划分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如下,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①设计费响应折扣系数最高限价100%;
②建筑安装工程分部分项费:
A土建装饰工程分部分项费响应折扣系数最高限价100%
注:土建装饰工程分部分项费报价折扣系数=(土建装饰工程分部分项费清单报价/土建装饰工程分部分项费清单最高限价)*100%
B安装工程分部分项费响应折扣系数最高限价100%
注:安装工程分部分项费报价折扣系数=(安装工程分部分项费清单报价/安装工程分部分项费清单最高限价)*100%
C空调工程分部分项费响应折扣系数最高限价100%;
注:空调工程分部分项费报价折扣系数=(空调工程分部分项费清单报价/空调工程分部分项费清单最高限价)*100%
③其他费用响应折扣系数最高限价100%。
注:其他费用报价折扣系数=(其他费用报价/其他费用最高限价2万元(不含税))*100%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不允许联合体参加响应。
2.1.4企业资质: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B两项资质:
A、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乙级)及以上资质。
B、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质: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注: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0日之后),应提供相应等级的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2.1.5安全生产条件: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企业名称为供应商名称),提供相应有效证书扫描件,评委有权对相应证书进行核验,如存在不实不予认可。
注: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决策权的领导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裁)、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
2.1.6项目团队:项目团队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具备以下条件:
1)须具备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证书扫描件)。
2)须具备在供应商单位注册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有效身份证扫描件,相关建造师资质证书的有效证明材料(如电子证照或相关官方网站查询截图等)。
2、设计人员4名,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提供1名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在供应商注册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有效身份证扫描件,相关建筑师资质证书的有效证明材料(如电子证照或相关官方网站查询截图等)。
(2)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3名设计员,其中1名须具备国家人力资源相关部门颁发的工程类初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为建筑类),1名须具备国家人力资源相关部门颁发的工程类初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为给排水),1名须具备国家人力资源相关部门颁发的工程类初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为暖通),设计员应附有效职称证、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3、施工人员至少5名,资质要求如下:
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施工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至少1名、安全员至少1名、质量员至少1名。
a)施工负责人:
1)须具备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证书扫描件)。
2)须具备在供应商注册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提供项目经理有效身份证扫描件,相关建造师资质证书的有效证明材料(如电子证照或相关官方网站查询截图等)。
b)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人力资源相关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类相适应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技术负责人应附有效职称证、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c)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须附上岗证书、有效身份证扫描件;安全员1名须附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要求:
(1)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低压电工作业)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建筑电工)至少一个;
(2)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证至少一个。
如一人同时持有(1)类和(2)类证书,分别计取其证书。
注:
①施工负责人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其他人员不得兼任,如人员兼任,不予认可。以上所有人员须提供社保局出具的2024年8月1日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其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由响应单位缴纳社保,其他人员如为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则还须提供第三方公司与供应商的代缴协议或类似证明,不提供则对应的人员不计入其内。
②评委有权通过原件核查或登陆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全国或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等网络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响应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供应商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响应。
③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或登陆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证网址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http://cx.mem.gov.cn/)等网络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证件相关信息,如特种作业证存在有效期过期、专业信息不正确或在有效期内未按时复审或复审不通过的情形,该特种作业证不予认可。
④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2.1.7业绩:供应商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含有装饰装修工程类)证明材料,须符合下列(1)、(2)情形之一:
(1)同时具备至少一个设计业绩及一个施工业绩。
(2)具备至少一个工程总承包模式业绩(须体现设计及施工业绩)。
注:每个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包括以下2项内容,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否则不予认可;单项目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和对应的有效订单,时间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如提供订单,必须同时提供对应的框架合同。框架协议的金额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
2、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双方或其下属分公司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须在对应合同/订单签订时间之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评审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注:
①如提供的合同为联合体业绩,仅认可供应商在该联合体承接的工作范围业绩。
②设计业绩标准:设计单项合同或一个框架合同金额不低于6万元;
施工业绩标准:施工单项合同或一个框架合同金额不低于170万元;
总承包模式业绩标准:单项合同或一个框架合同金额不低于180万元。
2.1.8购买保险要求:供应商必须为本项目团队人员购买或承诺必须在合同签订前购买相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200万元/人)或不低于相同保障的安全生产责任险,并提供购买相应保险的证明材料或出具承诺函。
2.1.9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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