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垫江分公司2024年桂西支局装修项目】(项目编号:【DXJJ-4B-20240286】),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垫江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1)项目规模:本次询比含税金额为197417.47元,采购金额为预估金额,实际结算金额以最终审定金额为准;
2)工期要求:60个日历日完成竣工验收,合同工期的起始日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完工以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3)保修期:24个月(防水、供热与供冷系统等有规定的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4)缺陷责任期:12个月。
5)质量标准:合格(参照行业验收规范并符合重庆电信相关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6)承包方式:包工、包工期、包材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等包干方式组织施工,承包本工程,不得转包;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分包/标包划分情况:不划分。
2)采购内容: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垫江分公司鹤游支局危房排危工作,并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具体工作量清单详见附件2:技术规范书。
3)项目实施地:重庆市垫江县辖区内。
4)产品名称:工程施工。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折扣系数为100%(以第三方审计机构的审计金额基础上报折扣系数),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3不允许联合体参加响应。
2.1.4与供应商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5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0日之后),应提供相应等级的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2.1.7安全生产条件: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企业名称为参选单位名称),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评委有权对相应证书进行核验,如存在不实不予认可。
2.1.8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建筑工程类或装饰装修工程类)证明材料,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含税)。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a)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如合同金额不足上述规定金额,但提供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金额达到上述规定金额且有建设单位、审计单位、施工单位三方盖章的视为有效业绩。
b)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双方或其下属分公司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评选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如需检查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1.9项目团队人员要求: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至少1人、安全员至少1人、质量员至少1人、特种作业人员至少2人。
a)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扫描件)。
项目经理须具备在参选单位注册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扫描件,相关建造师资质证书的证明材料(如电子证照或相关官方网站查询截图等)。
b)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初级以上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身份证(扫描件)。
c)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施工员、质量员须附上岗证书、身份证;安全员须附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身份证(扫描件)。
d)特种作业人员均须具备特种作业证(电工证或登高证),且其中至少1人具备特种作业证(电工证)、1人具备特种作业证(登高证),提供身份证及特种作业证扫描件。
注:
①人员不得兼任,如人员兼任,不予认可。以上所有人员须提供社保局出具的2024年8月1日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由参选单位缴纳社保,其他人员如为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则还须提供第三方公司与供应商的代缴协议或类似证明,不提供则对应的人员不计入其内。
②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或登陆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全国或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等网络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参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供应商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参选。
③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或登陆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http://cx.mem.gov.cn/)等网络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证件相关信息,如特种作业证存在有效期过期、专业信息不正确或在有效期内未按时复审或复审不通过的情形,该特种作业证不予认可。
④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2.1.10购买保险要求:供应商必须为本项目团队人员购买或承诺必须在合同签订前购买相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200万元/人)或不低于相同保障的安全生产责任险,并提供购买相应保险的证明材料或出具承诺函。
2.1.11安全施工承诺:供应商需承诺必须按照行业相关规定,对施工现场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承诺格式自拟)。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19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9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9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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