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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国际动漫城商业街区a1号楼1层156-2号商铺 合作方公开招募公告

· 2025-03-12

天府国际动漫城商业街区A1号楼1156-2号商铺

合作方公开招募公告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旅游强省的决策部署,落实成都市建设世界文创名城战略规划,推进建圈强链行动,加快成都动漫游戏产业发展,四川旅投集团联合成华区政府共同投资打造天府国际动漫城项目。

项目位于成都成华区青龙街道,毗邻成都动物园和川西第一禅昭觉寺,距离大熊猫基地仅10分钟车程。

项目占地85.4亩,总建筑面积约12.6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19.5亿元,项目202112月全面动工,并于202312竣工验收已于20249月全面投入运营。

四川旅投漫话世界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对天府国际动漫城商业街区A1号楼1156-2成华区东紫路1731栋附156-2商铺合作方进行公开招募,通过综合评议的方式确定合作方。现诚邀符合要求的意向合作方参加本项目的公开招募,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物业的基本情况及招募条件:

()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名称:天府国际动漫城商业街区 A1号楼1156-2商铺(详见附件1总平图);

2.地理位置: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荆泰二路353号(详见附件2:地图);

3.物业建筑面积: 159.03 ㎡(以最终实测面积为准)

4.物业交付标准:现状清水交付。

5.招商定位:动漫IP主题店

()合作条件

1.一般条件

合作区域、合作期限、竞争合作保证金、合作方式、履约保证金见下表:

物业名称

合作面积

竞争

合作保证金

履约

保证金

合作

方式

合作

期限

租金单价

(元//月)

运营培育期

递增方式

A1号楼1156-2号商铺

159.03

1万元

3个月租金

纯租赁

5

160

3个月

/

2. 产业条件

合作品牌需打造动漫IP主题的店铺(包括店铺装修风格、店铺氛围、店铺内产品内容等)

3.其他条件

(1)支付方式:季度支付

(2)商管费:12//

商务合作及招募条件细节详询:先生、028-67598666

二、招募方式

采取在四川旅投旅游创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官网、天府国际动漫城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招募公告并以综合评议方式确定合作方。

()本次公开招募信息公告将在四川旅投旅游创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官网、天府国际动漫城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5312日-2025326日。综合评议时间为2025327日09:30

()意向合作方需在2025326日17:00 前,提交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中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合作资格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电子邮箱地址与电话、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的电子版至邮箱tfgjdmczs@163.com(若个人竞租可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方将根据意向合作方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以电话邮件的形式通知符合合作资格的意向合作方在2025326日17:00 足额缴纳竞争合作保证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合作资格,意向合作方需自行向项目方取得竞争合作保证金的收据。

竞争合作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四川旅投漫话世界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账号:431020100101535619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通过合作资格审查且足额缴纳竞争合作保证金的意向合作方应于 2025327日上午 09:30 前至综合评议现场提供《响应文件》全套纸质资料(1 正本4 副本)若为个人仅需要提交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合作申请函及合作方案参加综合评议。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合作资格。若意向合作方现场提供的《响应文件》与报名时提交的电子版材料不相符,则取消该意向合作方合作资格。

综合评议地点:成都市成华区天府国际动漫城展示区

若因特殊原因综合评议时间可能延后,最终时间以项目方另行通知为准。

(四)评审组采取综合评议的方式对所有意向合作方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综合评议打分,符合我方招商方案要求且评议分高于70分的意向合作方,按照价高者得的方式,经漫话公司决策后确认最终合作方若只有一家报名且满足招募要求的参与竞争合作,同时综合评议分高于70分,由评审组确认为意向合作方,经漫话公司决策后确认最终合作方。

() 招募结果将在四川旅投旅游创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官网、天府国际动漫城微信公众号同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意向合作方成功竞得后,由四川旅投漫话世界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竞得方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参考附件4:合同模板)

()未合作成功的意向合作方缴纳的竞争合作保证金在招租结果公示后 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不计利息); 合作成功的意向合作方缴纳的竞争合作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若还有剩余即转为预付租金。若合作成功的意向合作方拒绝与项目方签订租赁合同,则缴纳的合作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对意向承租方的基本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均可参加租赁投标。

竞租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或中国国籍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附件1:总平图及店铺位置

附件2:地理位置

附件 3:《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4:合同模板

附件5天府国际动漫城商铺合作方公开招募评分细则

附件1:总平图

图片1

店铺位置:

图片2
图片3

附件2:地理位置

图片4

附件3响应文件封面

天府国际动漫城(项目名称)

合作方: (盖单位章/盖手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意向合作物业:天府国际动漫城商业街区A1号楼1156-2号商铺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合作资格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电子邮箱地址与电话若为个人合作方,可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手印)。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模板个人无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______(姓名)______ (合作方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______ (单位/部门)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______(项目名称)的招募活动。该代理人有权在该项目的招募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响应文件并与招募人协商,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对该代理人的上述行为,我与 (合作方)均予以认可。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______性别: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

合作方: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

人:_______________ (签字)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合作申请函请于综合评议当日提供纸质版材料,邮件电子响应文件不提供该份文件

合作申请函

四川旅投漫话世界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方已仔细研究了《天府国际动漫城商业街区招募公告》的全部内容,在完全理解并严格遵守招募公告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自愿参加本项目招募活动,本次合作的标的为:

1. 天府国际动漫城 A1号楼1156-2号商铺

2. 合作期限为: 年。

3. 租金

4. 运营培育期 个月

5. 递增方式

6. 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

7. 商物管费 12 元//

8. 支付方式季度支付

我方申明:方与项目方不存在利益关系。

我方认真核查,所递交的《响应文件》真实可信,不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1. 我方承诺在竞争有效期内不修改、不撤销响应文件。

2. 如我方成交

(1) 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确认书后,在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 随同本报价函递交的报价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 我方承诺按照招募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如有)。

(4) 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的全部义务。

(5)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竞租禁入期内

其他承诺:我方完全响应招募文件的要求,接受招募文件中的合同条款。

合作方: 公司(加盖公章)或个人(手印) 2025

四、合作方案请于综合评议当日提供纸质版材料,邮件电子响应文件不提供该份文件

对照招募公告,包括不限于合作方的基本情况、项目商务条件、规划及打造方案以PPT/WORD形式提交合作方案。

附件4:合同模板

天府国际动漫城

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NO.

○二


天府国际动漫城

租赁合同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四川旅投漫话世界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鉴于:

1.依据四川省、成都市《关于大力发展文旅经济 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旅游强省的意见》《建设西部文创行动计划(2017-2022)》文件精神,为推动全省全市动漫、视频、电竞、游戏产业及其他行业融合发展,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与四川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选址成都市成华区合作打造天府国际动漫城项目及相关产业。

2.本合同甲方四川旅投漫话世界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是依据前述背景所设立的独立法人,系天府国际动漫城项目的投资主体、建设单位及业主单位。

3.为更快更优实现天府国际动漫城的产业、旅游、文创功能布局及属性,甲方通过公开招募程序招募承租人,乙方在甲方的招募过程中凭借其优势中选成为天府国际动漫城商业部分承租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共同签订本租赁合同并以兹遵守:

一.定义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甲方指业主方(亦为本合同项下的出租人)是本项目的合法产权人;甲方的工商登记信息以企业营业执照载明信息为准,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乙方指入驻商家,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支付了相应费用后,有权独立自主地利用承租的商铺依法从事本合同约定范围之内的商业经营或服务的主体承租商铺的单位或个人,乙方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项目指位于中国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青龙街道西林社区十、十一组的天府国际动漫城产业商业开发项目

建筑楼栋:指项目中的 号楼,除非特别说明,本合同项下包括建筑、结构、装饰装修、附属设施设备、室外场地、楼顶屋面、广场、停车场、绿化及休闲区域、特定空间、专有及专用空间、公共区域及空间。

公共区域指项目内除租赁商铺之外的楼梯、通道、卫生间、门厅、中庭建筑外墙、外立面、广告位等区域(供个别商铺单独使用的区域除外),公共区域的运营及管理权由甲方所有,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进行使用。

商铺:指承租人通过本合同向出租人承租的商铺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以及与该商铺毗连并由出租人同意提供给承租人专属使用的场地区域及空间(如有)。

计租面积:指本合同项下商铺所在建筑楼栋建成之后商铺的实测建筑面积;基于建筑面积测量规范的原因,计租面积并不精准等于乙方实际所能使用面积,乙方在此谅解该等差异,除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除非特别说明,本合同项下任何以面积数据作为计算基数的款项,均以约定的计租面积为准。本合同项下计租面积详见【附件三】第一条

本合同:指本合同及其全部附件。除非特别说明,也包括未来可能签订的任何修订、变更或补充条款。附件及补充协议(如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履约保证金:指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用于保证乙方将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及本合同有关债务的款项;为免歧义,该履约保证金不是定金,也不被作为预付的租金,仅为乙方忠实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保证。

综合管理费:指甲方为了维护项目正常运作与乙方签订《商业物业综合管理服务协议》,并依据《商业物业综合管理服务协议》,向乙方提供的综合管理服务而产生的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费用

租赁期限:指合同第4.1.1条约定的租赁期限。

装修期指合同第8.1条约定的装修期。

计租期:自开业日(计租日)起至租赁期限届满之日

运营培育期:指根据甲方发布的公开《招募公告》及乙方提交的《响应文件》,乙方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没有重大违约的前提下,在计租期内给予乙方相应的优惠条件的期限

交付日是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第7.1条之约定将商铺交付乙方的日期

开业日: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即装修期届满的次日。

计租日:指本合同约定的开业日,也即租金的起租日。

二.商铺详情及状态

2.1商铺具体位置详见【附件商铺位置示意图》中予以标注,该标注只作位置确定及方便鉴别之用。乙方已经明确知晓该商铺项目内的准确坐落位置,并且确定无误。商铺楼层布局及建筑设计户型结构等信息详见【附件

2.2商铺的规划用途详见【附件三】第四条,租赁期限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本合同约定的规划用途。使用用途、营业范围(包含经营业态、店铺名称,下同)详见【附件三】第四条,乙方承诺仅在本合同【附件三】第四条确定的使用用途、营业范围内使用该商铺。乙方如需改变本合同【附件三】第四条确定的使用用途、营业范围,必须事先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依法办理必要的政府审批手续(如需)后方可改变;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3甲方作为该商铺的出租人有权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该商铺甲方拥有合法出租权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乙方对该等文件内容及有效性已确认无异议

2.4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已经查阅了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建筑施工图纸并予以认可。同时,甲方已经如实向乙方披露本合同签订时商铺所在建筑楼栋的建设产权办理等所有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商铺所在建筑楼栋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置抵押,商铺暂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甲方将在该商铺的《不动产权证书》取得之后供乙方查阅,移交复印件,乙方对此已充分知晓并不持任何异议,不得因此要求甲方赔偿。

2.5乙方同意并接受,甲方有权依其单独决定(而无需乙方同意)将包括该商铺在内的项目的全部或部分进行抵押,但届时,甲方应当向抵押权人如实披露本商铺出租在先。未来如设有抵押,则具体抵押信息以在政府房屋管理部门登记的为准。甲方承诺该等抵押(如有)不会影响本合同的正常履行,且本合同的内容必然获得抵押权人的认可。

三、计租面积

3.1商铺计租面积详见【附件三】第一条。

3.2本合同3.1条约定的计租面积为商铺的建筑面积房屋实测建筑面积报告记载的为准。如本合同3.1条约定的面积与房屋实测建筑面积报告记载的建筑面积存在差异的,则双方认可,应以房屋实测建筑面积报告载明的建筑面积作为本合同约定的计租面积。

房屋实测建筑面积报告出具后,甲方在【7】日内向乙方提供。乙方若对计租面积(即:房屋实测建筑面积报告载明的建筑面积)有异议的,应在甲方向乙方提交房屋实测建筑面积报告后3日内提出。双方未能在乙方提出异议后5日内就计租面积误差达成一致的,则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测绘机构对计租面积进行最终测量,测量费用乙方先行支付。若计租面积的误差值超过±3%(不含本数),则该商铺的计租面积以第三方测绘机构的实测结果为准,且第三方测绘机构的服务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否则,该商铺的计租面积不做调整且第三方测绘机构的服务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为免歧义,计租面积误差的调整,不影响该商铺的交付和装修期的计算。若乙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书面提出异议的,则视为乙方对计租面积无异议。

四、租赁期限

4.1租赁期限

4.1.1租赁期限见本合同【附件三】第三条租赁期限自交付日开始起算,商铺的租赁期限将由装修期运营培育期计租期组成。如交付日按本合同约定调整的,租赁期限的起止日亦相应调整。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项下的月、月度、每月等均指自然月。

4.1.2装修期见本合同【附件三】第三条

4.1.3计租期见本合同【附件三】第三条

4.1.4运营培育期见本合同【附件三】条。

4.2关于运营培育期优惠权

4.2.1 运营培育期优惠权给予方式

乙方享有的运营培育期,是甲方在计租期内给予乙方的一种附条件优惠,是指运营培育期内乙方仅需支付综合管理费、垃圾清运费、能耗费用、广告营销及公共区域临时租用费用及《商户手册》、《商业物业综合管理服务协议》、《天府国际动漫城装修手册》等相关文件中约定的其他费用的权益。但双方将按照【附件三】第五条的约定,对乙方享有的运营培育期权益,在分摊期间进行平均分摊并实现,乙方需在分摊期间内,按照权益平均分摊后的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4.2.2 运营培育期优惠权丧失的特别约定

双方确认,甲方提供的运营培育期是基于乙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没有重大违约的前提下给予乙方的优惠如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则乙方丧失本合同约定的所有运营培育期优惠。该种情形下,乙方应当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的【10】日内,按照以下标准补偿补偿运营培育期的租金(S)。具体计算公式为: S=(M×N)×(X÷Y)

以上M是指本合同约定的运营培育期总月数;N是指首个计租周期分摊前的月租金金额。X是指合同终止时尚未履行的计租期剩余月数(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计算);Y是指为约定计租期的总月数。

4.3续租

如乙方希望续租的,乙方应当不迟于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以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续租,具体续约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依据届时国资管理的相关程序规定进行决策后,如乙方在本合同项下不存在重大违约,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续租的权利。如租赁期限届满时双方仍未能签订续租合同,则乙方优先续租权丧失本合同在租赁期限届满时自动终止

.租金其他费用及支付方式

5.1 租金

5.1.1商铺月租金的计算方式为:月度租金单价×计租面积。计租期内,租金标准详见【附件三】条。

5.1.2租金先付后用的原则支付支付周期详见【附件三】条。乙方应在每一支付周期租金起算前15日预付给甲下个支付周期对应的租金。如最后一次租金对应期间不满一个完整支付周期的,则其中完整自然月的部分按月租金金额收取、不满一个完整自然月的部分按实际天数计收。

5.2 综合管理费

5.2.1甲方与乙方签订《商业物业综合管理服务协议》,综合管理费的收费标准支付方式等以双方签订的《商业物业综合管理服务协议》为准。

5.3 其他费用

乙方承诺依据本合同、天府国际动漫城商户手册》、《商业物业综合管理服务协议》、《天府国际动漫城装修手册》及相关文件中关于费用的收费标准、计费方式等约定或规定,自行缴纳租赁期限内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能耗费用、垃圾清运费、装修管理费装修押金等费用。

5.4 本合同项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应由乙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甲方指定账户为:

户名:四川旅投漫话世界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账号:431020100101554670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除租金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综合管理费、能耗费用、垃圾清运费等其他所有费用,应由乙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甲方指定账户为:

户名:四川旅投漫话世界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账号:431020100101535619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5.5 甲方将在收讫每期费用之后,应在接到乙方的开票通知之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与已付款金额相应的增值税发票。乙方开票信息详见【附件三】第七条。

5.6本合同项下租金、综合管理费、能耗费用、垃圾清运费所有费用均为含增值税金额,税率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如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调整,使租金、综合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所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提高的,增加部分的税金由乙方向甲方另行支付。

5.7 乙方逾期支付或补缴按本合同及相关协议、规定等应交纳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综合管理费、能耗费用、垃圾清运费、装修管理费、装修押金、履约保证金等,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照应付而未付款额的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直至付清;若逾期支付或补缴任一期的费用超过30日以上,违约金标准自逾期第31日起提高到千分之一每天,且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此外,甲方因向乙方催付费用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全部由乙方承担。

5.8如乙方欠付租金、综合管理费、能耗费用、垃圾清运费或其他费用,除本合同已有约定的违约责任外,甲方或管理者将有权采取一些补充措施以促使乙方尽快付清欠款,避免损失扩大。该等措施包括了向乙方负责人、管理人员提出催费警告、在项目内张贴公告、向乙方出具律师函、暂停电力供应、暂停供水、要求乙方人员暂停使用商铺等非暴力冲突的方式。因该等措施给乙方造成损失或不便,甲方和管理者均将免责。

.履约保证金及其支付

6.1履约保证金金额详见【附件三】第六条,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全部履约保证金

6.2 上述履约保证金系乙方为保证履行本合同约定之各项义务和责任而交付甲方,履约保证金不是预付的租金,仅作为乙方忠实履行所约定义务的保证。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租金、综合管理费、能耗费用、垃圾清运费及其他本合同约定的应付费用,或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赔偿金,或乙方基于本合同应承担之违约金,或其他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对甲方所负之约定或法定债务,甲方均有权但无义务直接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而该等扣除可发生于乙方逾期支付当时或之后的任何时间。如发生甲方以履约保证金抵扣的情形,甲方有权单独决定扣除费用的先后顺位,乙方对此不持异议。甲方的此项权利并不排除其主张该项债权的其他方法,且不免除甲方应追究的乙方违约责任。

6.3 因甲方扣划乙方履约保证金导致其不足额的,乙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7日内进行补足;若履约保证金被划扣超过总额的20%以上且要求乙方补足后乙方拒绝补足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第14.3款约定的责任。

6.4乙方逾期支付或补履约保证金,每逾期一日,乙方按照欠缴履约保证金金额万分之五的标准承担违约金,若逾期支付或补缴超过30日以上,违约金标准自逾期第31日起提高到千分之一每天。履约保证金全额支付或补足之前,甲方有权拒绝履行本合同项下任何承诺,逾期超过30天以上,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另行出租、使用该商铺,乙方应承担第14.3款约定的责任。

6.5本合同存续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从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或合同约定的其他保证金、押金(如有)中抵扣其必须向甲方交纳的租金和其它款项。

6.6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待合同终止且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息退还乙方实际已经支付的履约保证金的余额:

1)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的标准将商铺交还甲方;

2)乙方已经结清了搬离日(含当日)之前租金、综合管理费、能耗费用等全部费用,付清了合同终止前已经产生的各项违约金及赔偿金;

3)完成变更或注销以该商铺为注册地址的营业执照及其他全部证照;

4)乙方已退还甲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收据的原件(如有);

5)商铺交还其他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6)乙方就其于本合同项下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全部履行完毕;

商铺的交付

7.1交付日

7.1.1交付日详见【附件三】第2.1条商铺计划于交付日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标准。甲方将根据约定交付日向乙方交付商铺。

7.1.2商铺的交付标准详见附件【

7.2交付日的迟延

商铺需要延迟交付的,则甲方应当在交付日前向乙方发出通知并另说明交付商铺的预计时间。

就本款所述的延迟交付,如未超过120日以内,属于双方均可接受的合理调整,甲方免责。但如因本款所述原因导致商铺延迟交付超过120日的,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已经实际支付到账的租金、履约保证金等费用,双方互不承担违约或赔偿的责任。

7.3交付手续

7.3.1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合同7.1条载明的交付日即为交付商铺的日期,除非发生7.2款所述的延迟交付,或甲方希望乙方提前到场收房,否则,甲方无须单独就商铺的交付事宜向乙方发出通知。乙方应按时前往甲方处办理交付手续,乙方未到场办理交付手续或虽到场收房但无正当理由拒绝办理交付手续,交付日即视为乙方确认甲方已合格交付的实际交付日(视为交付),装修期开始计算,乙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支付相应费用。

7.3.2甲方交付时商铺符合合同附件【五】交付标准的,乙方应接收商铺并与甲方签署《商铺交付确认书》(详见【附件】)。甲方与乙方签署《商铺交付确认书》之日,视为甲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商铺交付义务(视为交付的情况除外),装修期开始起算,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使用该商铺并支付相应费用。

7.3.3如乙方在验收时认为商铺有不符合约定的交付标准,针对不符合交付标准的部分,乙方应于验收当日书面向甲方指出,并由甲乙双方在交付日当日以书面形式共同确认整改内容,甲方将根据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整改内容及时整改直至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标准,整改工作可以和乙方的装修工程同步进行。为免歧义,乙方提出的问题均应在本合同附件【五】约定的交付标准范围内,并清楚、准确、合理,并符合中国现行的相关施工技术规范,且对甲方而言具备可行性;否则,视为该等问题不存在或相关交付标准已经达到。

7.4逾期收房的违约责任:乙方未于本合同约定前来办理或者虽到场收房无正当理由拒绝办理交付手续的,视为乙方逾期收房,乙方除自交付日起应按本合同支付相应费用(如有)外,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附件三】条约定的计租期内首租金标准分摊前)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以上,将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7.5 商铺实际交付时间因非甲方的过错推迟(如乙方逾期收房等),则装修期实际享有的天数相应减少,原定计租期起算日不会推迟,而甲方无须给予顺延装修期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补偿。

7.6 商铺具备了法定可使用条件的情况下,如果乙方需要提前进场装修,乙方承诺:1)自装修进场之日视为商铺已经交付,租赁期限开始起算(甲方仍需继续提供符合合同附件【五】约定交付标准商铺并承担整改责任),双方应在装修进场当日签署《商铺交付确认书》;2)装修期计算自进场装修之日起算;3)除甲方仍需继续提供符合合同附件【五】约定交付标准的商铺并承担整改责任外,乙方不得以商铺交付不符合法定或约定条件向甲方提出索赔或主张任何权利;4)乙方将配合施工单位和管理者,做好安全防护并自行承担安全责任;如因乙方装修工程施工或管理问题,导致甲方、施工单位被处罚等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商铺的装修

8.1装修期详见【附件三】第3.2条

8.2装修期内,乙方需承担商铺内发生的装修管理费、装修押金以及装修而产生的政府税费及其他费用(如水、电、燃气等能耗费等),由乙方按《商业物业综合管理服务协议》、《天府国际动漫城装修手册》等相关约定向甲方交纳

8.3乙方对该商铺进行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施或改建(以上均统称为装修包括首次装修及租赁期限内的再装修),应遵守甲方制定或不时修改的《天府国际动漫城商户手册》及《天府国际动漫城装修手册》等制度规定,并服从甲方的管理在此期间,如遇甲方交叉施工或其他相关工作,乙方均应当给予配合和协助。

8.4若乙方开展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包括首次装修及租赁期限内的再装修),乙方的装修设计方案和装修进度计划必须在交付日前15日报甲方审核(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会审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回复意见),并由乙方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报批文件,取得政府部门的批准、执照或许可证并取得二次消防验收合格证经甲方及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乙方方可施工,因向政府主管部门报批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经批准后的装修设计方案和装修进度计划如有调整必须再次报甲方批准。

8.5甲方审批或审查乙方的各种报告、文件、方案、资料、申请等不会在任何方面增加甲方的义务或责任,同时,也不会在任何方面减轻或免除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责任,即无论甲方是否审批或审查乙方就本条项下对商铺作出的任何修建、或安装任何附属物、装置、附加物,因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对商铺所做的任何修建、改建或添加行为所导致的所有法律后果,皆应由乙方独自承担。如乙方对该商铺做出任何修建,或安装任何附属物、装置、附加物,即使该等装修、改建或安装已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仍可以要求乙方在合同终止或提前解除前交还该商铺时,复原、移去或拆走该等改建、附属物、装置及附加物或其任何部分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8.6乙方违反约定从事装修的,甲方有权通过断水、断电、禁止施工人员入场等措施促使停工整顿或要求乙方限期完成整改,由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若经甲方要求限期整改,而乙方未在甲方指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整改,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装修押金、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乙方违反约定从事装修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a. 破坏房屋结构、外墙与屋面防水

b. 装修期间使用空调

c.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破坏商铺的消防设施设备、烟感、喷淋等设施设备或各种管道系统

d. 使用有毒有害的不合格装修装饰材料或设备

e.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商铺的外立面、室外场地和其他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进行装修或改动

f. 故意侵犯相邻各方的合法权利

g.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营业时间内进场装修

h.未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和装修进度计划至甲方审核即进行装修的,或未按照甲方审批通过的装修设计方案、装修进度计划进行装修的

8.7如乙方在进行室内的装修时需要根据商铺的实际使用情况调整烟感、喷淋等设施设备位置的,除取得甲方书面批准手续外,还必须取得消防部门的审批,并不得妨害商铺整体的消防系统联动。

8.8若因仅可归咎于甲方的过错,导致乙方于装修期内未能完成装修的,乙方的装修期应相应的予以延长。除本合同另有特别明确约定或各方达成书面一致外,装修期不因任何原因而延长。

8.9装修期间,因乙方或装修施工单位的过错导致甲方或其他客户、商户之损失,由乙方进行全额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其他商户及第三方的赔偿)。

8.10租赁期限内,如甲方拟对该商铺或项目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尽可能不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如因此导致乙方停业的,甲方应免收乙方停业期间的租金;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担任何其他违约及赔偿责任。

8.1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对商铺进行再次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施或改建的,必须首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和政府相关部门的许可(如需要),并依本合同相关约定在不影响项目及其他承租人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在此装修期间乙方须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及综合管理费等费用。

九、开业

9.1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开业日开业,乙方开业即为在营业时间持续正常对外营业开业日详见【附件三】第2.2条,乙方应自开业日起向甲方缴纳租金,开业日即为计租日。

乙方应于约定的开业日开业,否则每逾期一天,除乙方应正常支付租金外,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按照【附件三】条约定的计租期内首租金标准分摊前)3向甲方累计支付违约金直至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条件开业

9.2如乙方已经完成了开业准备并具备开业条件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认为乙方的开业符合项目的整体运营安排的,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开业确认书》(详见附件【九】),乙方可提前开业;在此情况下,甲方与乙方双方签署《开业确认书》之日,视为乙方的开业日,计租日及计租期、运营培育期起止日等将根据实际开业日相应调整。

9.3乙方应于该商铺开业前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办理该商铺经营本合同约定事项所必需的证照、批准证书、许可证等,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应为乙方办理相关证照提供合法及力所能及的协助。办理完成后,乙方应将相关证照、批准证书、许可证等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提交甲方备案(在不影响乙方在本合同第2.2条项下义务的前提下,如在租赁期限内该等证照、批准证书、许可证等有任何变更的,则乙方应在取得变更后的文件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甲方备案),同时乙方还应严格按照该等相关证照、批准证书、许可证等所规定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如乙方未按要求取得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等,或者租赁期限内该等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等失效/吊销/注销的,甲方有权禁止该商铺开业/营业、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或采取补救措施,在此情况下乙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该商铺的租金、综合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如甲方因此遭受任何处罚和/或追索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9.4仅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未能于开业日按本合同约定开业的,装修期相应延长,除此以外各方互不负其他责任。即使有前述约定,乙方必须在该商铺装修完毕并取得开业经营所需全部必要证照之日起15日内开业,否则仍构成逾期开业。

十.商铺的维修与保养

10.1 租赁期限内,甲方对该商铺的维修义务仅限于非因乙方(包含乙方顾客、员工、代理人、供应商、承包商等)的原因而导致的本合同附件【五】所列之该商铺及附属设施、设备的损坏或毁损(包括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的情况下导致的损耗或损坏等)。如非乙方原因,该商铺内由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及该商铺的内部结构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起7日内开始进行维修。甲方未在前述期限内维修的,甲方和乙方另行约定解决方式。

10.2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商铺内部的各项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地板、墙面、所有店面、门窗、电气设施、燃气设施、给排水设施、消防设施、空调设施、线缆和管道等。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该商铺及其内部设施设备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在7日内及时维修。乙方拒不维修或未能及时维修,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或委托第三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经甲方同意乙方增设的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及易耗品等,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乙方应自行对前述装修或增设的设施和设备进行符合甲方规定标准的检查、养护及维修

10.3除非甲方之过错原因导致,下列行为和事件引起的损失和损害,必须由乙方对甲方或受损方进行赔偿。该等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修理、维修费用,以及任何其他人系因下述情形向甲方索赔或主张其权益而导致甲方支出的任何款项,和甲方因向乙方索赔所发生的一切开支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公证费、律师费等):

10.3.1该商铺内任何电器装置、电器用品、电线以及燃气、空调、电梯等设施设备故障、失修、危险(除甲方过错导致外)而导致甲方或任何第三方任何物品的损害;

10.3.2因乙方原因而导致该商铺水管通道、厕所、器具,堵塞、损坏或停止运作而造成甲方任何其他人任何物品的损失;

10.3.3因乙方原因而导致火、烟雾在该商铺内扩散或任何来源的水(包括风暴或雨水)在该商铺或其任何部分泄漏或满泄而造成甲方任何其他人任何物品的损害。

10.4乙方须确保该商铺的装修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甲方的相关要求,如因乙方对该商铺装修的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无论甲方是否已批准了乙方的装修方案或装修材料的选择)。乙方承租的商铺营业后,如出现装修质量问题或因使用造成相关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漏水、管路堵塞等),乙方应及时修缮,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10.5乙方应遵守甲方制订的关于该商铺的日常使用及修缮的其他相关规定。

商铺的使用及乙方责任

11.1 乙方应当保证租赁期限内遵守甲方的业态要求,若需要调整营业范围、规划用途、使用用途的,都需要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报甲方征得其同意;乙方违反本款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按照第14.3款约定承担责任。

11.2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未经本合同许可或甲方书面批准,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转租、分租、共用、委任、由第三人承包该商铺业务或特许第三方经营或管理该商铺的全部或部分等)允许第三方使用、经营或管理该商铺的全部或部分,亦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否则,将被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除乙方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外,甲方和管理者有权禁止第三方进入及使用商铺,由此导致的第三方异议由乙方出面解决及承担后果;无论是否获得了甲方的同意,乙方都应与实际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乙方与实际使用人之间纠纷、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11.3 乙方保证商铺内设施、设备的安全、合理摆放。定期检查并清理相关设施、设备,确保管道畅通无阻、窗明几净、卫生整洁,保障良好清洁的环境。

11.4 乙方必须依法以符合通常商业惯例的方式从事经营活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政府管理要求,诚信守法经营不得做出对甲方或天府国际动漫城的商誉及名声有不良影响或可能具有不良影响的行为也不得有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流意识形态的行为 乙方从事非法经营或因不诚信经营导致群体性受害人进入建筑楼栋主张权益的,均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

11.5 乙方承诺将尊重甲方为规范本项目管理经营而制定有关规则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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