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合肥铁路物流中心张集站货场新增生产生活用房工程邀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GCHDJL-2025-0592-YQ)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合肥铁路物流中心张集站货场新增生产生活用房工程已由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铁路物流中心党政联席会议审批,资金来源其他,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铁路物流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张集站货场
2.2 项目内容
(1)建筑、结构及装饰:在张集站货场内新建1栋生产用房,地上二层,总建筑面积395平方米,建筑高度7.2米;新建房屋主要为生产办公、间休、伙食团用房。房基础采用柱下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主体结构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新建房屋屋面为不上人平屋面,墙体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外饰面为真石漆,内墙面卫生间、伙食团采用瓷砖铺贴,其余内墙面为无机涂料。楼地面均为为防滑地砖,顶饰面卫生间、操作问为铝合金方板吊顶,楼梯间为无机涂料,其余吊顶为硅酸钙板。外窗采用普通铝合金窗。
(2)通信、信息:从张集站信号楼通信机房敷设光缆、电缆至新建生产生活房屋,设置铁路电话、视频监控系统及办公网。
(3)电力:新建房屋电源引自车站配电房;设置防雷接地、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等设备照明采用节能型灯具。
(4)给排水:新建房屋给水接自既有管井,经一体化供水加压设备稳压存储,设空气源热泵设备1套,作为新建房屋热水水源。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厨房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均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排入自然水体,新建房屋屋面雨水采用散排,就近排入周边自然水沟。
(5)其他: 新铺混凝土硬面180平方米,新设晾衣棚16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日历天
2.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含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铁道部适行,以下均称国铁集团)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6 铁路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本项目施工 含 铁路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基本条件
(1)投标人须是2025年合肥铁路物流中心零小工程准入企业。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②投标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企业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①2022年01月01日以来有建筑工程或室内外装饰装修施工业绩。
证明材料:①投标人(合同乙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
证明材料说明:(1)合同签订日期和合同约定工期开工日期均须包含于本条要求的时间范围。(2)合同发包内容应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若合同发包内容无法体现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但实际发生的,投标人须另附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是否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证明材料格式自拟。(3)合同履行进度为0的,不视为有效合同。
3.4 拟派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至少包括项目经理,其他主要人员由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征自行安排。
(1)项目经理要求
1)人员建造师证书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明材料:注册单位为投标人的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2)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证明材料: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人员社保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
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
4)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合同甲方)开具的同意调离文件。
证明材料:同意调离文件(如需)。
(2)技术负责人要求
1)人员职称要求: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证明材料:有效的职称证书。
2)人员社保要求:具有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
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
3)投标人拟派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
(3)安全负责人要求
1)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安全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证明材料: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人员社保要求:安全负责人须具有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
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
3)投标人拟派驻的安全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
(4)铁路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要求
本项目为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投标人须提供与本工程的施工队伍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防护员等)至少一个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铁路营业线知识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3.5 企业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且不存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证明材料:2023年度或2024年度内经审计或会计机构核查的有效的财务会计报告。
3.6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4)投标人没有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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