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鹏润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西安鹏润置业有限公司(下称鹏润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9日裁定受理,于2025年6月17日指定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
经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许可,管理人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审计机构,对鹏润公司进行全面审计,现就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须知
1、为使审计机构了解债务人的实际情况,明确选聘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管理人制作本公告。本公告之内容对全体参选单位平等适用,具有同等效力。
2、参选单位向管理人提交竞争文件的,视为同意按照债务人现状参与竞争。
二、鹏润公司基本情况
(一)注册信息
公司名称 | 西安鹏润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住所地 |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街办学府大道 777 号悦秀城一期 10 幢 10501 室 |
法定代表人 | 曾杰武 |
注册资本 | 5000 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14 年 10 月 14 日 |
经营期限至 | 无固定期限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信息咨询;酒店管理;物业管理;房产租售;建筑材料(木材除外)、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易制毒品除外)的销售。(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或批准证书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
登记机关 |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1 | 重庆鹏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9.00 | 4950 | 2018-12-31 |
2 | 重庆玉豪龙实业集团江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 | 50 | 2028-12-31 |
合计 | -- | 100 | 5000 | -- |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审计服务范围
1、核查债务人企业的财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状况,核查关联企业、个人往来款项情况,对资产变动状况、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具体以管理人委托的审计服务范围为准);审计范围包含鹏润集团全资子公司。
2、审核、核算拖欠员工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安置费、补偿费及利息等;
3、协助管理人全面审查债务人财务状况,必要时对债务人财务账目和报表等进行调整;
4、协助管理人开展对债务人破产财产的盘点、核查工作,处理债务人资产的盘盈、盘亏及报废等相关的账务工作;
5、协助管理人进行债权、债务等审查,出具审查意见;
6、根据破产工作的实际情况,需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如偿债能力报告以及管理人认为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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