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按国家法律经营,能够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1.2 投标人是具备供应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1.3 投标人的生产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1.4 本次招标不接受在国家及地方有关主管部门禁止投标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接受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讼警示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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