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佛山季华后开区样板房及公区装修施工
项目编号:22-JH-51
项目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佛山市禅城区汾江路西侧、绿景路北侧、绿影西街东侧
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磋商)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公告名称:佛山粤海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公告开始时间:2023-12-25
公告结束时间:2023-12-29
佛山季华后开区样板房及公区装修施工-竞争性谈判公告.pdf
标段/包名称:佛山季华后开区样板房及公区装修施工
标段/包编号:22-JH-51
报价方式:其他
采购控制价(元):3154338.72
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开启形式:线下开启
投标/响应文件:线下递交
服务期(天):10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3-12-25 09:3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12-29 17:30:00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24-01-10 10:00:00
开标时间:2024-01-10 10:00:00
文件售卖开始时间:2023-12-25 09:30:00
文件售卖结束时间:2023-12-29 17:30:00
文件获取地点:佛山市禅城区世博金融中心1906室
采购单位名称:佛山粤海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汾江南路38号世博金融中心19层06-07室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57-82969242
佛山季华后开区样板房及公区装修施工-澄清(第01号)
一、本项目资格审查要求,澄清如下:
1、竞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竞价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3、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竞价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5、竞价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中标价大于或等于190万元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绩)。
注:(1)业绩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关键页、质量验收资料关键页或业主方证明扫描件。
(2)完成时间以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或业主方证明时间为准。验收记录至少具有建设单位(或监理)、设计(如有)、施工单位盖章。
(3)单独发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金额,竞价人须提供载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绩金额的相关证明材料。
(4)总承包依法分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绩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
(5)施工总承包(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工程:业绩金额以总承包施工合同载明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金额为准,如施工合同不能单独体现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金额,竞价人须提供载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绩金额的相关证明材料。
(6)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证明资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6、按要求提供《竞价人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7、竞价人无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且需提供信用中国网页截图或报告(其中包括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并加盖竞价人公章,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格式见附件)
二、评审细则澄清
企业业绩得分30分:竞价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中标价大于或等于190万元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绩)。
注:(1)业绩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关键页、质量验收资料关键页或业主方证明扫描件。
(2)完成时间以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或业主方证明时间为准。验收记录至少具有建设单位(或监理)、设计(如有)、施工单位盖章。
(3)单独发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金额,竞价人须提供载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绩金额的相关证明材料。
(4)总承包依法分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绩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
(5)施工总承包(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工程:业绩金额以总承包施工合同载明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金额为准,如施工合同不能单独体现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金额,竞价人须提供载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绩金额的相关证明材料。
(6)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证明资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每一个合格业绩计6分,本项目最高得30分。
澄清评审细则附表见附件。
佛山粤海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6日
佛山季华后开区样板房及公区装修施工-澄清(第01号)
一、本项目资格审查要求,澄清如下:
1、竞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竞价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3、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竞价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5、竞价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中标价大于或等于190万元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绩)。
注:(1)业绩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关键页、质量验收资料关键页或业主方证明扫描件。
(2)完成时间以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或业主方证明时间为准。验收记录至少具有建设单位(或监理)、设计(如有)、施工单位盖章。
(3)单独发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金额,竞价人须提供载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绩金额的相关证明材料。
(4)总承包依法分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绩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
(5)施工总承包(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工程:业绩金额以总承包施工合同载明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金额为准,如施工合同不能单独体现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金额,竞价人须提供载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绩金额的相关证明材料。
(6)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证明资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6、按要求提供《竞价人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7、竞价人无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且需提供信用中国网页截图或报告(其中包括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并加盖竞价人公章,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格式见附件)
二、评审细则澄清
企业业绩得分30分:竞价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中标价大于或等于190万元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绩)。
注:(1)业绩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关键页、质量验收资料关键页或业主方证明扫描件。
(2)完成时间以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或业主方证明时间为准。验收记录至少具有建设单位(或监理)、设计(如有)、施工单位盖章。
(3)单独发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金额,竞价人须提供载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绩金额的相关证明材料。
(4)总承包依法分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绩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
(5)施工总承包(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工程:业绩金额以总承包施工合同载明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金额为准,如施工合同不能单独体现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金额,竞价人须提供载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绩金额的相关证明材料。
(6)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证明资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每一个合格业绩计6分,本项目最高得30分。
澄清评审细则附表见附件。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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