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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安徽医院安徽省儿童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 2022-08-12
2022-08-12 10:24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安徽医院安徽省儿童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2DFAAZ01446

原公告日期:2022年07月06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儿童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澄清公告3

安徽省儿童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项目编号:2022DFAAZ01446/JG2022-36-0584),以下简称本项目,就招标文件的有关问题,发布澄清内容如下:

1、公告第1条,设备技术参数汇总表中1.清洗消毒器2.14腔体内和清洗架的注水口连接采用不锈钢活塞式连接代替传统的弹簧式连接方式,注水口位于腔体底部,可以重力抵消清洗冲力以减少清洗架的变形风险;

原澄清是“答:删除本条参数”

本次质疑:本条参数的功能,具有水压密封保护充分防止漏水,同时有效防止清洗架变形风险,建议保留此参数。

答:本条按已发布的澄清公告内容执行。两种连接方式均可满足需求。

2、公告第10条,技术参数:一、全自动清洗消毒机

★2.12器械处理量,最大器械处理量≥18个标准DIN篮筐(485*260*60mm);

原澄清是“答:本条参数修改为★2.12器械处理量,最大器械处理量≥18个标准篮筐”。

本次质疑:标准篮筐如果不做准确尺寸定义,将造成极大混淆,也与实际装载要求不相符,这样规定18个也失去意义,需要严格定义标准篮筐尺寸,建议恢复原参数设置“★2.12器械处理量,最大器械处理量≥18个标准DIN篮筐(485*260*60mm);”

答:本条按已发布的澄清公告内容执行。任何尺寸满足使用需求即可。

3、公告第12条,技术参数:二、大型清洗机

★2.2、腔体容积≥2200升,处理量:标准灭菌盒(规格:60*30*30cm)批次处理量≥20个,批次手术器械处理量≥28个DIN框(规格:48*25*6cm);

原澄清是“本条修改为★2.2、腔体容积≥4000升”

本次质疑:原参数的设定是充分考虑场地安装条件所设定,修改以后不但不符合场地安装条件,同时也针对性排除了倍力曼品牌,造成新的不公平,因此考虑公平公正原则,建议本条修改为“★2.2、腔体容积≥3700升”

答:本条按已发布的澄清公告内容执行。腔体容积≥4000升的产品满足三家及以上。

4.招标文件P98“1、医用气体系统配置要求”里气体工程在招标范围,招标清单里并未提供该部分工程量。

答:清单已列,请投标人结合图纸以及清单,综合报价,结算不予调整。

5.招标清单里安装工程多联机项目名称中提到配套“冷媒管”,请问是指该多联机至冷媒管总管这一段管,还是指该多联机至室外机整个管路?

答:指多联机室内机至室外机的整个管路;清单已列,请投标人结合图纸以及清单,综合报价,结算不予调整。

6.招标清单里安装工程风机盘管项目名称中提到配套“冷媒管”,请问是指该多联机至冷媒管总管这一段管,还是指该风机盘管至室外机整个管路?

答:多联机冷媒管指多联机室内机至室外机的整个管路;清单已列,请投标人结合图纸以及清单,综合报价,结算不予调整。

7.新风机组PAU-CSSD-301的自动控制系统、管线及桥架缺。

答:设计要求机组自带控制柜,进线图纸中已标注(见附图1),桥架为利用原土建桥架;清单已列,请投标人结合图纸以及清单,综合报价,结算不予调整。

8. 设备层新风及排风缺配电箱、管线及桥架缺。

答:新风配电箱、管线及桥架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排风清单已列,请投标人综合报价,结算不予调整。

9.蒸汽系统、高温排水管道、阀门及保温缺。

答:本工程蒸汽源由大楼集中供应,接头位于蒸汽发生间减压阀组,阀后蒸汽系统(包含凝结水管道)由投标单位深化施工,需包含在本次报价范围内,高温排水接至WL-3-C,室外设置降温池预处理。阀门附件详见水施SS-02及SS-04(见附图2)。保温措施详见说明;清单已列,请投标人结合图纸以及清单,综合报价,结算不予调整。

10.给水系统阀门等缺。

答:阀门附件详见水施SS-02及SS-04;清单已列,请投标人结合图纸以及清单,综合报价,结算不予调整。

1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总包配合费是否能明确具体比例数字,该配合费基数是剔除设备部分(只算工程)报价吗?

答:总包配合费不含设备部分。

12.招标文件中,暖通设备层新风降温除湿采用全氟盘管的形式,该形式运行费用大,效果不是很好,建议采用水盘管+氟盘管除湿的模式。

答:设计满足招标设备参数及现行国家规范要求,投标单位可根据实际采购设备需求复核深化,造价需包含在本次报价内,结算不予调整。

13.《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一部分:管理规范》WS 310.1中7.2.4.4要求工作区“所有阴角均为圆弧”,建议装饰工程中增加圆弧条。

答:工作区所有阴角均为圆弧,装饰考虑圆弧条,请投标人结合图纸,综合报价,结算不予调整。

14.质疑事项:4、平移门脉动真空灭菌器 *31相关认证及检测报告:生产企业具有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ASE制造许可证,保证压力容器在使用中安全可靠。事实依据:本条技术条款中的核心因素应该是生产许可,但是根据市场信息查阅,国内脉动真空灭菌器厂家的生产许可的资质并不相同,有的厂家使用的是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有的厂家更新为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所以本条要求应该是厂家出具有效期内的特装设备制造的或者说是生产的许可资质,而不是单一的去通过某一种具体证件名称去限制投标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质疑请求:修改为“31 相关认证:生产企业具有压力容器生产资质,保证压力容器在使用中安全可靠。”

答:潜在投标人所提问题与已发布的澄清公告内容不符,本条按已发布的澄清公告内容执行。

15.质疑事项:4、平移门脉动真空灭菌器 32资质: 提供生产厂家的压力管道GC2及以上级别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提供生产厂家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修理)许可证》(获准从事工业管道安装(GC2));提供所生产厂家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事实依据1:本次招标主体是脉动真空灭菌器,是压力容器,并非GC2及以上级别的压力管道,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应该要求的是压力容器的设计许可,而不是其他非招标产品的资质,明显以及超出了招标产品的认证范围,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质疑请求:修改为“32资质:提供生产厂家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 。

答:潜在投标人所提问题与已发布的澄清公告内容不符,本条按已发布的澄清公告内容执行。

16.质疑事项:7、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 28 程序数量:程序数量≥4个,根据《GB27955-2020 过氧化氢气体等离子体低温灭菌器卫生要求》至少具有非管腔、管腔的灭菌程序和软式内镜的灭菌程序 事实依据:对于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灭菌程序数量,满足《GB27955-2020过氧化氢气体等离子体低温灭菌器卫生要求》,即具有具有非管腔、管腔的灭菌程序和软式内镜的灭菌程序即可,也就说只要满足非管腔器械、管腔器械和软式内镜的灭菌需求即可,那么对于程序数量只要满足3种器械灭菌需求即可,要求≥4种灭菌程序没有任何规范依据,明显是在限制潜在投标供应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质疑请求:修改为:“28 程序数量:程序数量≥3个,根据《GB27955-2020 过氧化氢气体等离子体低温灭菌器卫生要求》至少具有非管腔、管腔的灭菌程序和软式内镜的灭菌程序” 。

答:本条按已发布的澄清公告内容执行。“程序数量≥4个”市场满足三家及以上,不具有指向性和唯一性。

17.质疑事项:10、多功能清洗中心 ★1主体: 至少包括蒸汽清洗槽、酶洗槽、超声槽、煮沸消毒槽、漂洗槽及干燥台2台面、清洗槽、沥水台 事实依据1:多功能清洗中心,招标产品是清洗中心,并非多功能清洗消毒中心,要求配置中具有煮沸消毒槽,已经超出了产品的认证范围,限制潜在供应商。 事实依据2:设备带有消毒字眼,按照医疗器械管理办法,招标文件中一直强调消毒字眼,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2002版)规定,属于6857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为II类医疗器械。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2017版)规定,属于 11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器械,为为II类医疗器械。根据查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场信息,多功能清洗消毒中心,只有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医疗”)满足该要求,指向特定产品供应商,国内满足品牌不足3家。证明材料见附件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截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质疑请求:修改为:“★1主体:包括蒸汽预洗槽、酶洗槽、超声漂洗槽、煮沸槽、终末漂洗槽及干燥台”。

答:本条按已发布的澄清公告内容执行。本条参数满足三家及以上,不具有指向性和唯一性。

18.质疑事项:10、多功能清洗中心 12设备资质要求:提供多功能清洗消毒中心的电磁兼容检测报告。 事实依据:多功能清洗中心,招标产品是清洗中心,并非多功能清洗消毒中心,要求的设备资质确实多功能清洗消毒中心的资质,已经超出了产品的认证范围,限制潜在供应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质疑请求:删除该参数。

答:本条按已发布的澄清公告内容执行。该类设备可提供电磁兼容检测报告的满足三家及以上,不具有指向性和唯一性。

19.质疑事项:51、空气消毒机 13. 消毒过程空气中臭氧浓度:<0.003mg/m3。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14. 颗粒物(0.5μm)去除率>99.99%。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事实依据:根据市场信息查阅,国内满足该要求的品牌不足3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质疑请求:删除该参数。

答:本条按已发布的澄清公告内容执行。该类设备响应这两条参数的满足三家及以上,不具有指向性和唯一性。

20.质疑事项:8、环氧乙烷灭菌器 质疑事项:6★门的要求:触摸屏控制,自动升降开关门,防夹手设计。 事实依据:根据市场信息查阅,国内满足该要求的品牌不足2家。因环氧乙烷气体是有毒气体,门除了自动以外,还需手动打开,确保有毒气体不会泄露。 质疑请求:修改为:门的要求:触摸屏控制,灭菌完成经系统自动确认各项安全后,手动打开安全装置并打开舱门。

答:本条按原招标文件执行。该类设备响应本条参数的满足三家及以上,不具有指向性和唯一性。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省儿童医院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39号

邮编:230041

联系人:童老师

电话:0551-62237613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省招标集团大厦

邮编:230051

联系人:章工、杨工

电话:0551-62220229、62220214、15077906489

2022年8月12日

附件:

13806604澄清签章文件.pdf 附图1.docx 附图2.docx

2022-08-02 16:04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安徽医院安徽省儿童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2DFAAZ01446

原公告日期:2022年07月06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儿童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澄清公告2

安徽省儿童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项目编号:2022DFAAZ01446/JG2022-36-0584),以下简称本项目,就招标文件的有关问题,发布澄清内容如下:

1、2022年7月29日发布的安徽省儿童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澄清公告问题38:

事实依据 四、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1、装饰界面:(5)专项工程内的土建墙体砌筑及抹灰、地面找平、空调机房地面防水及找平、门窗洞预留、涉及管道预留预埋管道开孔和原有孔洞封堵及降板回填等;

答:删除“(5)中土建墙体砌筑及抹灰,其他内容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同时涉及因供应室内医疗设备等其它设备造成的图纸优化产生的开孔、封堵等设计变动内容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由中标人自行考虑在报价内,中标后不予调整。以本次澄清公告2所作回复内容为准。

2、2022年7月29日发布的安徽省儿童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澄清公告的附件3中,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应为15905063.35元,同时清单内容作部分调整,以本次澄清公告2发出的附件为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省儿童医院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39号

邮编:230041

联系人:童老师

电话:0551-62237613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省招标集团大厦

邮编:230051

联系人:章工、杨工

电话:0551-62220229、62220214、15077906489

2022年8月2日

附件:

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安徽医院安徽省儿童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2022.8.2.rar 安徽省儿童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澄清公告2(签章).pdf

2022-07-29 10:04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安徽医院安徽省儿童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2DFAAZ01446

原公告日期:2022年07月06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儿童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澄清公告

安徽省儿童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项目编号:2022DFAAZ01446/ JG2022-36-0584),以下简称本项目,就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发布答疑内容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汇总表中1.清洗消毒器 2.14 腔体内和清洗架的注水口连接采用不锈钢活塞式连接代替传统的弹簧式连接方式,注水口位于腔体底部,可以重力抵消清洗冲力以减少清洗架的变形风险。

基本事实:制造商倍力曼清洗机设备唯一采用不锈钢活塞式,属于独家参数,且其公司已经明确不向其他公司提供产品资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删除此参数

答:删除本条参数。

2、设备技术参数汇总表中1.清洗消毒器 2.19具备运行状态LED环状动态指示灯(环状指示灯灯管不少于12个),便于用户远距离了解设备运行状态。

基本事实: 制造商倍力曼清洗机唯一具有载、卸载侧面板上配备1个环形状LED设备运行状态指示灯,参数有明显的指向性和排他性。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删除此参数

答:删除本条参数。

3、设备技术参数汇总表中 2.大型清洗机 2.12面板材料为透气玻璃钢,具备运行状态LED环状动态指示灯(环状指示灯灯管不少于12个),采用非薄膜式按键,具备中文显示功能;提供投标机型国内用户提供的“面板具备中文显示”证明资料和照片。

基本事实: 制造商倍力曼大型清洗机唯一具有面板材料为透气玻璃钢,具备运行状态LED环状动态指示灯(环状指示灯灯管不少于12个),参数有明显的指向性和排他性。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删除此参数

答:删除本条参数。

4、设备技术参数汇总表中 3.压力蒸汽灭菌器 2.1灭菌室容积≥1500L。

基本事实: 此条参数进口设备品牌只有史帝瑞、倍力曼满足,投标进口品牌不足三家,具有明显排他性。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调整此参数

答: “3、压力蒸汽灭菌器(容积1.5)”设备参数中“原装进口”的描述修改为“国内外知名品牌设备”,以上设备已作进口论证并通过审核,同时不限制国产产品参加投标。潜在投标品牌满足三家及以上。本条参数“2.1 灭菌室容积≥1500L”不予调整。

5、设备技术参数汇总表中 3.压力蒸汽灭菌器 2.9具备运行状态LED环状动态指示灯,便于用户远距离了解设备运行状态 ;

基本事实:制造商倍力曼唯一具有灭菌器配备1个环形状LED设备运行状态指示灯,属于独家参数;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删除此参数

答:删除本条参数。

6、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类似供应室设备采购及安装业绩(至少须包含清洗消毒机和压力蒸汽灭菌器,且与本次所投产品品牌相同)。”

基本事实: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1)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2)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资格条件、评分因素或者中标条件;

(3)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应修改为“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类似供应室设备采购及安装业绩(至少须包含清洗消毒机和压力蒸汽灭菌器)。”

答:本条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3.2条业绩要求修改为“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类似供应室设备采购及安装业绩(至少须包含清洗消毒机和压力蒸汽灭菌器)” 。

7、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每具备1个类似供应室设备采购及安装业绩(至少须包含清洗消毒机和压力蒸汽灭菌器,且与本次所投产品品牌相同)得3分,满分9分。

基本事实: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1)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2)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资格条件、评分因素或者中标条件;

(3)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应修改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每具备1个类似供应室设备采购及安装业绩(至少须包含清洗消毒机和压力蒸汽灭菌器)得3分,满分9分。”

答:本条评标办法中投标人业绩的评审标准内容修改为“自2019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每具备1个类似供应室设备采购及安装业绩(至少须包含清洗消毒机和压力蒸汽灭菌器)得3分,满分9分”,备注内容不变。

8、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2 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类似供应室设备采购及安装业绩(至少须包含清洗消毒机和压力蒸汽灭菌器,且与本次所投产品品牌相同)。

事实依据:至少须包含清洗消毒机和压力蒸汽灭菌器,且与本次所投产品品牌相同,此条件要求太具有指向性和排他性,排斥相关有竞争力的工程单位和清洗消毒品牌的自由合作以及公平竞争,不利于医院招到性价比高的打包商,具有极强指向性。

质疑请求:删除且与本次所投产品品牌相同,参数修改为: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类似供应室设备采购及安装业绩(至少须包含清洗消毒机和压力蒸汽灭菌器)。

答:本条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3.2条业绩要求修改为“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类似供应室设备采购及安装业绩(至少须包含清洗消毒机和压力蒸汽灭菌器)” 。

9、技术参数:一、全自动清洗消毒机

★2.2、设备构造:带电动互锁的双开门,全幅防爆玻璃门,全自动垂直升降门,向下开门;

事实依据:清洗机门向上开门或向下开门都不会影响机器的性能和使用,且市场上清洗机开门方式基本上是这两种,而原参数指定向下开门,具有明显的指向性和排他性。

质疑请求:删除向下开门。★2.2、设备构造:带电动互锁的双开门,全幅防爆玻璃门,全自动垂直升降门。

答:本条参数删除★号,删除“向下开门”。

10、技术参数:一、全自动清洗消毒机

★2.12、器械处理量,最大器械处理量≥18个标准DIN篮筐(485*260*60mm)

事实依据:进口品牌装载篮筐分为欧标和美标两种,原参数只列明了欧标DIN筐,且DIN筐与美标筐有明显的大小区别,原参数明显排斥美标产品。

质疑请求:新增美标筐装载,修改为:★2.12、器械处理量,最大器械处理量≥18个标准DIN篮筐(485*260*60mm)或10个美标筐(585*285*70mm)

答:本条参数修改为“★2.12、器械处理量,最大器械处理量≥18个标准篮筐”。

11、技术参数:一、全自动清洗消毒机

2.19、具备运行状态LED环状动态指示灯(环状指示灯灯管不少于12个),便于用户远距离了解设备运行状态;

事实依据:只有倍力曼清洗机具备运行状态LED环状动态指示灯(环状指示灯灯管不少于12个),为倍力曼独家参数。

质疑请求:删除此条参数。

答:删除本条参数。

12、技术参数:二、大型清洗机

★2.2、腔体容积≥2200升,处理量:标准灭菌盒(规格:60*30*30cm)批次处理量≥20个,批次 手术器械处理量≥28个DIN框(规格:48*25*6cm);

事实依据:大型清洗机主要设计用来处理推车及病床等大型物品,所以医院选用大型清洗机容量一般都选用4500L以上的,2200L容积非常鸡肋,只有个别品牌有。如用大型清洗机清洗手术器械,耗费水电汽量较大,单锅次时间也较长,性价比远不如单舱清洗机,所以大型清洗机不建议用来清洗手术器械。

建议修改为:腔体容积≥4400升,处理量:标准灭菌盒(规格:60*30*30cm)批次处理量≥30个,单次可清洗2辆(1.3m长)的推车或一个病床。

答:本条修改为“★2.2、腔体容积≥4000升”。

13、技术参数:二、大型清洗机

2.12、面板材料为透明玻璃钢,具备LED环状动态过程指示灯(环状指示灯灯管不少于12个),采用非薄膜式按键,具备中文显示功能;提供投标机型国内用户提供的“面板具备中文显示”证明资料和照片。

事实依据:满足此条参数的只有倍力曼,为独家参数

质疑请求:删除此条参数。

答:删除本条参数。

14、三、压力蒸汽灭菌器(容积1.5)

2.9、操作面板为真彩色操作屏,全中文操作,可实时显示图形数据,并具备运行状态LED环状动态指示灯,便于用户远距离了解设备运行状态;

事实依据:满足此条参数的只有倍力曼,为独家参数

质疑请求:删除此条参数。或修改为:2.9、操作面板为真彩色操作屏,可实时显示数据,并具备运行状态LED环状动态指示灯或倒计时显示,便于用户远距离了解设备运行状态;

答:删除本条参数。

15、三、压力蒸汽灭菌器(容积1.5)

★2.10、灭菌程序:≥5个,包括134℃灭菌程序、121℃灭菌程序、14kg重器械程序、BD试验程序和测漏程序等;灭菌程序的预真空过程脉冲数量≥4次。 事实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310.2-2016第5.7.7要求,压力蒸汽灭菌包重量要求:器械包重量不超过7kg,敷料包不宜超过5kg。

质疑请求:删除14kg重器械程序,修改为:★2.10、灭菌程序:≥5个,包括134℃灭菌程序、121℃灭菌程序、BD试验程序和测漏程序等;灭菌程序的预真空过程脉冲数量≥4次

答:本条修改为“★2.10、灭菌程序:≥5个,包括134℃灭菌程序、121℃灭菌程序、重器械程序、BD试验程序和测漏程序等;灭菌程序的预真空过程脉冲数量≥4次”。

16、三、压力蒸汽灭菌器(容积1.5)

2.14、设备自带一体式检修舱,具备单侧维修,单台无需另配检修门;

事实依据:满足此条参数的只有倍力曼,为独家参数

质疑请求:删除此条参数。

答:本条参数有三家及以上满足,不具有指向性和唯一性。本条招标文件不予调整。

17、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设备技术参数汇总表中有“1、清洗消毒机2、大型清洗机3、压力蒸汽灭菌器(容积1.5)”,这三种设备参数明确“原装进口”,而根据评标办法“技术评审”的评分标准,进口与国产不能明显拉开分差,若投标人不投进口产品而用国产产品冲标,会导致评标结果与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发生严重偏离,且含进口的总预算1600万元极有可能出现投标人投国产产品而以高价中标,给医院造成极大负面影响和损失,并违背招标人实际采购意愿!因此提请招标人进一步澄清,明确“属于进口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投标原装进口产品,否则将以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而导致该投标被否决”,堵塞漏洞。

答:“1、清洗消毒机2、大型清洗机3、压力蒸汽灭菌器(容积1.5)”三种设备参数中“原装进口”的描述统一修改为“国内外知名品牌设备”,以上设备已作进口论证并通过审核,同时不限制国产产品参加投标。

18、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设备技术参数汇总表中有如下参数属于国产某一品牌独家参数,具有排他性,违背招标的公平、公正原则!具体排他性参数如下:

(1)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设备技术参数汇总表中4、平移门脉动真空灭菌器中“2.2、提供有效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31*相关认证及检测报告:生产企业具有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ASE制造许可证,保证压力容器在使用中安全可靠”;“32*资质:提供生产厂家的压力管道GC2及以上级别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提供生产厂家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修理)许可证》(获准从事工业管道安装(GC2));提供所生产厂家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

答:第2.2条“提供有效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不是“4、平移门脉动真空灭菌器”中的参数,应为“3、压力蒸汽灭菌器(容积1.5)”中的参数。且该参数满足三家以上,不具有指向性和唯一性,本条招标文件不予调整。4、平移门脉动真空灭菌器中第31条和第32条修改为“31相关认证及检测报告:生产企业具有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保证压力容器在使用中安全可靠”、“32资质:提供生产厂家的压力管道GC2及以上级别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提供生产厂家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修理)许可证》(获准从事工业管道安装(GC2))” 。

(2)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设备技术参数汇总表中7、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中“1★总容积:≥150L (可灭菌达芬奇机器人手臂)”;“28★程序数量:程序数量≥4个,根据《GB27955-2020过氧化氢气体等离子体低温灭菌器卫生要求》至少具有非管腔、管腔的灭菌程序和软式内镜的灭菌程序。”

答:7、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中“1★总容积:≥150L (可灭菌达芬奇机器人手臂)”修改为“1★总容积:≥150L”;

第28条满足三家以上,不具有指向性和唯一性,本条招标文件不予调整。

(3)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设备技术参数汇总表中8、环氧乙烷灭菌器“19生产厂家资质:设备生产厂家具有设备验证能力,需提供实验室资质”。

答:删除第19条参数。

(4)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设备技术参数汇总表中10、多功能清洗中心“10.1不锈钢水龙头:国内知名厂家的全优质SUS304不锈钢材质水龙头,选用国际知名品牌陶瓷阀芯和出水嘴的起泡器过滤件,360度旋转式设计,有冷热水接口,冷热水开关独立控制,方便灵活,流量≥0.2L/s,多层防腐防锈处理,镀层按GB/T10125经过24h酸性盐雾试验后,达到GB/T06461-1986标准中10级的要求,可承受强酸强碱环境的使用;全304#优质高压编织供水软管及管件。提供产品的材质检验报告和产品检验报告,两份检验报告均提供打印版和红章扫描电子版。”其中 “提供产品的材质检验报告和产品检验报告,两份检验报告均提供打印版和红章扫描电子版。”为某一品牌独家参数。

答:本条修改为: 10、多功能清洗中心10.1不锈钢水龙头:国内知名厂家的全优质SUS304不锈钢材质水龙头,选用国际知名品牌陶瓷阀芯和出水嘴的起泡器过滤件,360度旋转式设计,有冷热水接口,冷热水开关独立控制,方便灵活,流量≥0.2L/s,多层防腐防锈处理,镀层按GB/T10125经过24h酸性盐雾试验后,达到GB/T06461-1986标准中10级的要求,可承受强酸强碱环境的使用;全304#优质高压编织供水软管及管件。提供产品的材质检验报告和产品检验报告(或提供具有法定效力的证明)

(5)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设备技术参数汇总表中10、多功能清洗中心“10.2不锈钢落水器:与不锈钢水龙头同一厂家的全优质SUS304不锈钢落水器,密封圈采用进口橡胶,使用寿命更长。排水采用螺纹软管式结构,更利于安装;机械式落水结构提供产品的材质检验报告”其中“机械式落水结构提供产品的材质检验报告”为某一品牌独家参数。

答:本条修改为:10、多功能清洗中心10.2不锈钢落水器:与不锈钢水龙头同一厂家的全优质SUS304不锈钢落水器,密封圈采用进口橡胶,使用寿命更长。排水采用螺纹软管式结构,更利于安装;机械式落水结构提供产品的材质检验报告(或提供具有法定效力的证明)。

(6)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设备技术参数汇总表中10、多功能清洗中心“12设备资质要求:提供多功能清洗消毒中心的电磁兼容检测报告以及性能检测报告。”

答:本条修改为” 10、多功能清洗中心“12设备资质要求:提供多功能清洗消毒中心的电磁兼容检测报告。”

19、

4、平移门脉动真空灭菌器21 PLC:采用工业级PLC控制系统,抗干扰性强,强度高,非民用安卓控制系统

事实依据:随着工业系统的升级发展,控制系统从一开始的继电器、单片机到后续的PLC以及目前的安卓控制系统,安卓系统为目前业内最先进的控制系统,招标要求应该为满足实际使用的技术要求,优于招标要求应该更被采购人接受,无法理解招标文件要求为相对较低的控制要求并且限制更为优异的控制方式?

事实依据2:目前国内有安卓控制的厂家存在,冒然拒绝安卓控制系统,明显是限制该类型厂家或者品牌的参与。

事实依据3: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表述不清,招标要求重点为为工业级标准,稳定性高,适合在恶劣的工业环境中使用的控制系统。首先,本次招标产品使用环境并非工业环境,是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其次,控制系统并无民用系统这一概念。退一步来讲,拒绝使用民用系统,该条要求也算可以理解,但是安卓控制系统也有工业级别,并非全部都是民用系统。所以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表述不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答:本条修改为“21 PLC:采用工业级PLC控制系统,抗干扰性强,强度高”。

20、

4、平移门脉动真空灭菌器

31*相关认证及检测报告:生产企业具有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ASE制造许可证,保证压力容器在使用中安全可靠。

事实依据1:ASE制造许可证,如果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没有标记出现错误的话,ASE应该是指Automotive Service Excellence的缩写,是指美国的“优秀汽车维修”的认证,其宗旨还是通过汽车维修技师考试和认证,提高美国汽车修理和服务质量。与本次采购活动无关,超出了认证范围。

事实依据2:ASE制造许可证,我司理解是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出现了错误,应该是指ASME认证,ASME是American Society of Mechanical Engineers(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的英文缩写。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成立于1880年,ASME主要从事发展机械工程及其有关领域的科学技术,鼓励基础研究,促进学术交流,发展与其他工程学、协会的合作,开展标准化活动,制定机械规范和标准,ASME只是第三方认证,不是国家强制认证,而此次招标为国内招标,由于中美贸易战原因,拿美国的第三方认证来制约中国国产品牌,我司无法接受,招标时要求AMSE认证明显属于限制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事实依据3: 在国内同时拥有脉动真空蒸汽灭菌器医疗器械注册证ASME认证(有效期内)的企业仅有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医疗”),明显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品牌。是否可以理解为本次招标已经内定了中标品牌,那么本次招标活动还有什么意义?如果非内定新华医疗品牌,请列举满足该招标要求的3家以及以上的品牌。。

ASME持证单位官网查询链接如下:

http://www.caci.org.cn/4caciholder/caciholder.htm

事实依据4:在国家高速发展的前提下,在民族工业振兴的今天,居然还ASME认证作为制造厂家的先进性和市场成熟性,这不仅仅是国家标准的蔑视,更是以无法理解的条款来限制国内招标。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答:本条修改为“31相关认证及检测报告:生产企业具有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保证压力容器在使用中安全可靠。”

21、

4、平移门脉动真空灭菌器

32*资质:提供生产厂家的压力管道GC2及以上级别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提供生产厂家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修理)许可证》(获准从事工业管道安装(GC2));提供所生产厂家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

事实依据1:本次招标产品为平移门脉动真空灭菌器,提供特种设备设 计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合情合理合法,但是要求投标人提供提供生产厂家的压力管道GC2及以上级别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提供生产厂家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修理)许可证》(获准从事工业管道安装(GC2));超出招标产品的认证范围,与实际需要不相适应。

事实依据2: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 英文缩写为:CNAS),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CNAS通过评价、监督合格评定机构(如认证机构、实验室、检查机构)的管理和活动,确认其是否有能力开展相应的合格评定活动(如认证、检测和校准、检查等)、确认其合格评定活动的权威性,发挥认可约束作用。

本次招标项目产品是用在消毒供应中心,并非实验室,要求设备厂家提供CNAS认证明显属于限制潜在投标品牌的行为。

事实依据3:根据CNAS官方查询,国内脉动真空灭菌器厂家获得CNAS认证只有新华医疗一家,指向特定品牌。如果不止新华医疗品牌满足,请列举满足该招标要求的3家以及以上的品牌。

查询网址:

https://las.cnas.org.cn/LAS_FQ/publish/externalQueryL1.jsp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答:本条修改为“32资质:提供生产厂家的压力管道GC2及以上级别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提供生产厂家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修理)许可证》(获准从事工业管道安装(GC2))。”

22、

5、医用干燥柜

11★控制系统:控制系统选用进口机芯控制、液晶显示屏显示,内置10套程序,以便适合不同种类产品的干燥;设有报警系统,当程序运行结束或有意外情况会有报警提示。各运行参数可调,实时显示动态参数,可实现参数修改、功能自检、各种故障中文报警等。

事实依据1:本次招标活动为国内招标,招标要求应该符合国内普遍生产水平,招标产品的元器件的国产厂家也都经过了相应机构的监测,而招标要求中对配件的要求一再提及进口品牌,属于明显的限制供应商行为。在国外疫情肆虐的前提下,在民族工业振兴的今天,居然还以进口品牌配件来限制国内招标,无法理解。

事实依据2:对产品的特定参数没有做出范围值的要求,要求为确定数值,有指向特定品牌的嫌疑,违反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答:本条修改为“11★控制系统:控制系统选用国际知名品牌机芯控制、液晶显示屏显示,内置10套程序,以便适合不同种类产品的干燥;设有报警系统,当程序运行结束或有意外情况会有报警提示。各运行参数可调,实时显示动态参数,可实现参数修改、功能自检、各种故障中文报警等” 。

23、

6、医用真空干燥柜

10控制阀:抽空阀和回空阀均为进口电磁阀。

事实依据:本次招标活动为国内招标,招标要求应该符合国内普遍生产水平,招标产品的元器件的国产厂家也都经过了相应机构的监测,而招标要求中对配件的要求一再提及进口品牌,属于明显的限制供应商行为。在国外疫情肆虐的前提下,在民族工业振兴的今天,居然还以进口品牌配件来限制国内招标,无法理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答:本条修改为“10控制阀:抽空阀和回空阀均为国际知名品牌电磁阀。”

24、

7、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

1★总容积:≥150L (可灭菌达芬奇机器人手臂)

事实依据:根据市场信息查阅,刻意提出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对达芬奇手术器械进行灭菌要求的,并且作为★号项,国内只有山东新华医疗一家公司灭菌程序名称满足招标要求,明显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品牌,此项具有排他性。是否可以理解为本次招标已经内定了中标品牌,那么本次招标活动还有什么意义?

对达芬奇机器人手臂灭菌在原理上无非也是材质和通透性的要求。

2021年11月4日新华医疗官方微信公众号推行文章截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答:本条修改为“1★总容积:≥150L”。

25、

7、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

28★程序数量:程序数量≥4个,根据《GB27955-2020过氧化氢气体等离子体低温灭菌器卫生要求》至少具有非管腔、管腔的灭菌程序和软式内镜的灭菌程序。

事实依据:对于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灭菌程序数量,满足《GB27955-2020过氧化氢气体等离子体低温灭菌器卫生要求》,即具有具有非管腔、管腔的灭菌程序和软式内镜的灭菌程序即可,对于程序数量并不一定要做出具体要求,要求具体数量是在刻意限制潜在供应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答:本条修改为“28程序数量:程序数量≥4个,根据《GB27955-2020过氧化氢气体等离子体低温灭菌器卫生要求》至少具有非管腔、管腔的灭菌程序和软式内镜的灭菌程序”。

26、

10、多功能清洗中心

★1主体:至少包括蒸汽清洗槽、酶洗槽、超声槽、煮沸消毒槽、漂洗槽及干燥台

事实依据:多功能清洗消毒中心,设备带有消毒字眼,按照医疗器械管理办法,招标文件中一直强调消毒字眼,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2002版)规定,属于6857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为II类医疗器械。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2017版)规定,属于 11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器械,为为II类医疗器械。根据查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场信息,多功能清洗消毒中心,只有新华医疗满足该要求,指向特定产品供应商,国内满足品牌不足3家。证明材料见附件2(见问题24后附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截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答:本条参数满足三家及以上,不具有指向性和唯一性,本条招标文件不予调整。

27、

10、多功能清洗中心

4.1.3容积要求:5L

4.1.4设备功率要求:3.5kVA

事实依据:对产品的特定参数没有做出大于、小于等范围性、幅度性的要求,要求为确定数值,有指向特定品牌的嫌疑,违反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答:本条修改为“4.1.3容积要求:≥5L”;“4.1.4设备功率要求:≥3.5kVA”。

28、

10、多功能清洗中心

10.1不锈钢水龙头:国内知名厂家的全优质SUS304不锈钢材质水龙头,选用国际知名品牌陶瓷阀芯和出水嘴的起泡器过滤件,360度旋转式设计,有冷热水接口,冷热水开关独立控制,方便灵活,流量≥0.2L/s,多层防腐防锈处理,镀层按GB/T10125经过24h酸性盐雾试验后,达到GB/T06461-1986标准中10级的要求,可承受强酸强碱环境的使用;全304#优质高压编织供水软管及管件。提供产品的材质检验报告和产品检验报告,两份检验报告均提供打印版和红章扫描电子版。

答:本条修改为“10.1不锈钢水龙头:国内知名厂家的全优质SUS304不锈钢材质水龙头,选用国际知名品牌陶瓷阀芯和出水嘴的起泡器过滤件,360度旋转式设计,有冷热水接口,冷热水开关独立控制,方便灵活,流量≥0.2L/s,多层防腐防锈处理,镀层按GB/T10125经过24h酸性盐雾试验后,达到GB/T06461-1986标准中10级的要求,可承受强酸强碱环境的使用;全304#优质高压编织供水软管及管件。提供产品的材质检验报告和产品检验报告(或提供具有法定效力的证明)”。

10.2不锈钢落水器:与不锈钢水龙头同一厂家的全优质SUS304不锈钢落水器,密封圈采用进口橡胶,使用寿命更长。排水采用螺纹软管式结构,更利于安装;机械式落水结构提供产品的材质检验报告

事实依据:经市场信息查阅,国内生产对应设备的生产厂家中能提供出所谓的材质检测报告的厂家,本次招标活动招标的清洗工作站属于消毒供应中心成熟产品之一,国内各生产厂家所用零部件也都符合技术要求,而招标文件中要求该产品提及配件都需要提供检测报告,属于明显的限制供应商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答:本条修改为“10.2不锈钢落水器:与不锈钢水龙头同一厂家的全优质SUS304不锈钢落水器,密封圈采用进口橡胶,使用寿命更长。排水采用螺纹软管式结构,更利于安装;机械式落水结构提供产品的材质检验报告(或提供具有法定效力的证明)”。

29、

10、多功能清洗中心

12设备资质要求:提供多功能清洗消毒中心的电磁兼容检测报告以及性能检测报告。

事实依据:根据市场信息查阅,国内满足该要求的品牌不足3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答:本条修改为“12设备资质要求:提供多功能清洗消毒中心的电磁兼容检测报告”。

30、

51、空气消毒机

13. 消毒过程空气中臭氧浓度:<0.003mg/m3。提供具有CNAS、CMA第三方检测报告

14. 颗粒物(0.5μm)去除率>99.99%。提供具有CNAS、CMA第三方检测报告

事实依据:根据市场信息查阅,国内满足该要求的品牌不足3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答:本条修改为“13. 消毒过程空气中臭氧浓度:<0.003mg/m3。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14. 颗粒物(0.5μm)去除率>99.99%。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31、

51、空气消毒机

19. 采用新型两段式金属等离子体电场,杀菌效率高,积尘效果好。一段放电,一段集尘,提供专利证书和实物产品图片证明。

事实依据1: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出现对具体技术的专利要求,而且表明证明材料就是专利并且还要加盖实物产品图片,既然是专利,明显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品牌。是否可以理解为本次招标已经内定了中标品牌,那么本次招标活动除了走过场还有其他什么意义?

事实依据2:招标指向特定专利,违反政府采购法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答:本条修改为“19. 采用新型两段式金属等离子体电场,杀菌效率高,积尘效果好。一段放电,一段集尘” 。

32、

51、空气消毒机

31. 产品配置WiFi模组,可实现手机控制,手机APP可实现家庭分享,分享人员数量无限制。手机APP可生成智能场景控制。需要提供APP操作界面证明,中标后提供实物证明。

事实依据:根据市场信息查阅,国内满足该要求的品牌不足3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答:删除本条参数。

33、质疑事项:设备技术参数汇总表中 1.清洗消毒器 2.14 腔体内和清洗架的注水口连接采用不锈钢活塞式连接代替传统的弹簧式连接方式,注水口位于腔体底部,可以重力抵消清洗冲力以减少清洗架的变形风险。

基本事实 :(1)、只有倍力曼清洗机设备采用不锈钢活塞式连接代替传统的弹簧式连接方式属于独家参数。

(2)、无论是底部进水还是侧面进水都不会影响到清洗层架的变形都是符合都是符合国家WS/T 367《消毒技术规范》及 WS310.3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 2 部分 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质疑请求:建议删除此条参数

答:删除本条参数。

34、质疑事项:设备技术参数汇总表中 1.清洗消毒器 2.19 具备运行状态 LED 环状动态指示灯(环状指示灯灯管不少于 12 个),便于用户远距离了解设备运行状态。

基本事实:

(1)只有倍力曼清洗机载、卸载侧面板上配备 1 个环形状 LED 设备运行状态指示灯属于独家参数。

(2)每个产品的厂家都有设计都含有能够了解设备运行状态的设计,比如说在触摸屏中用使时间、形状、颜色来表示出程序运行的状态,都是符合所有规范的。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质疑请求:建议删除此条参数

答:删除本条参数。

35、质疑事项:设备技术参数汇总表中 2.大型清洗机 2.12 面板材料为透气玻璃钢,具备运行状态 LED 环状动态指示灯(环状指示灯灯管不少于 12 个),采用非薄膜式按键,具备中文显示功能;提供投标机型国内用户提供的“面板具备中文显示”证明资料和照片。

基本事实:

(1)只有倍力曼大型清洗机载面板材料为透气玻璃钢,具备运行状态 LED 环状动态指示灯(环状指示灯灯管不少于 12 个),采用非薄膜式按键,属于独家参数。

(2)每个产品的厂家都有设计都含有能够了解设备运行状态的设计,比如说在触摸屏中用使时间、形状、颜色来表示出程序运行的状态,都是符合所有规范的。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质疑请求:建议删除此条参数

答:删除本条参数。

36、质疑事项:设备技术参数汇总表中 3.压力蒸汽灭菌器 2.1 灭菌室容积≥1500L。

基本事实:

(1)灭菌室容积≥1500L 进口设备中只有史帝瑞及倍力曼两家品牌的灭菌器能够满足此条参数要求,投标进口品牌不足三家。按照流程无法正常开标。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三)按照、WS310.2《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 2 部分 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5.8.1.8 b 1) 也明确规定应使用专用灭菌架或篮筐装载灭菌物品,灭菌包之间应留间隙。灭菌器的容积并不能体现出设备的处理器械的能力,应按照灭菌篮筐数量或装载层架的的体积来恒定灭菌器的大小。

质疑请求:建议变更此参数

答: “3、压力蒸汽灭菌器(容积1.5)”设备参数中“原装进口”的描述修改为“国内外知名品牌设备”,以上设备已作进口论证并通过审核,同时不限制国产产品参加投标。潜在投标品牌满足三家及以上。本条参数“2.1 灭菌室容积≥1500L”不予调整。

37、质疑事项: 设备技术参数汇总表中 3.压力蒸汽灭菌器 2.9 具备运行状态 LED 环状动态指示灯,便于用户远距离了解设备运行状态;

基本事实:

(1)只有倍力曼灭菌器配备 1 个环形状 LED 设备运行状态指示灯属于独家参数属于独家参数。

(2)每个产品的厂家都有设计都含有能够了解设备运行状态的设计,比如说在触摸屏中用使时间、形状、颜色来表示出程序运行的状态,都是符合所有规范的。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质疑请求:建议删除此条参数

答:删除本条参数。

38、质疑事项:招标文件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

请求:请招标单位修改相关不合招标要求后重新组织招标。

事实依据一:招标文件设定的部分 、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内容无关。该项目主要为设备项目,招标人文件却存在大量工程资质的要求,具体条款为:1)2.2.3商务评分标准“投标人资信、认证”: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每有一项证书得2分,满分6分。2)2.2.3商务评分标准“拟委任人员资格”:根据投标人拟派主要人员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称情况进行评价:1、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的1分,中级职称0.5分。

答:取消2.2.3(1)商务评分标准“投标人资信、认证”和“拟委任人员资格”两项评分;将2.2.3(2)技术评分标准“优惠条件”修改为8分,具体评分标准里“综合评审0-4分”修改为“综合评审0-8分”;将2.2.3(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修改为35分。

事实依据二:招标文件对特定产品的业绩作出了要求,属于不合理条件排斥投标人的情形,具体条款为“投标人资格要求”3.2 业绩要求:自 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类似供应室设备采购及安装业绩(至少须包含清洗消毒机和压力蒸汽灭菌器,且与本次所投产品品牌相同)。

答:本条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3.2条业绩要求修改为“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类似供应室设备采购及安装业绩(至少须包含清洗消毒机和压力蒸汽灭菌器)” 。

事实依据三:招标文件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安徽医院安徽省儿童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设备技术参数汇总表

1、清洗消毒机:1、基本要求:

国际知名品牌,原装进口产品;

2、大型清洗机

2.1、整机原装进口,可应用于手术器械的高水平热力消毒,可实现AO值≥3000的高水平消毒,符合国家标准;双门,全自动水平滑动门,门的材质为双层防爆玻璃;

3、压力蒸汽灭菌器(容积1.5)

1、基本要求:

原装进口设备,且所供设备必须满足现场的安装条件;

明确要求货物为原装进口,属于违反 规定排斥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法律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法律依据二:政府采购法第十条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答:“1、清洗消毒机2、大型清洗机3、压力蒸汽灭菌器(容积1.5)”三种设备参数中“原装进口”的描述统一修改为“国内外知名品牌设备”,以上设备已作进口论证并通过审核,同时不限制国产产品参加投标。

事实依据四、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1、装饰界面:(5)专项工程内的土建墙体砌筑及抹灰、地面找平、空调机房地面防水及找平、门窗洞预留、涉及管道预留预埋管道开孔和原有孔洞封堵及降板回填等;

答:以上内容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涉及因设备造成的图纸优化产生的孔洞等内容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由中标人自行考虑。

5、消防界面

所有消防系统均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消防系统包括防火墙、防火门窗、消防栓、灭火器、消防排烟、消防喷淋、烟感报警、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等。专项工程配合消防单位施工直至完成最终的消防调试验收。

1、(2)专项工程内的以及交界面上的门、窗采购及安装,包括手推门、自动门,包括防火门窗。

消防界面中明确规定了不包含防火门窗,在1条(2)中又提示到包含防火门窗?前后矛盾,建议1条(2)中防火门窗字眼去掉。

答:删除1、(2)中“包括防火门窗”内容。

1.装饰用材料:

顶面

1)清洗类用房等所有湿区顶面采用吊顶龙骨吊挂600*600*0.8mm铝扣板。

2)检查打包灭菌区、无菌存放区及其配套辅房、办公用房及走廊顶面材料采用60型可上人轻钢龙骨覆面6mm硅酸钙板,表面1mm防锈铝板饰面。

建议更改为:清洗类用房等所有湿区顶面采用60型可上人轻钢龙骨覆面6mm硅酸钙板,便于压差的控制(无机预涂板)

答:维持原设计。后期可由中标人按不低于原设计要求进行优化设计,经招标人同意后实施,造价不予调整。

6)4、气流组织

中心供应去污区、灭菌区,低温灭菌间、环氧乙烷灭菌间采用下排风口,其余区域均采用上送上排。

(1)设备高温排水管道和蒸汽管道设计为无缝钢管

疑问一:设备排水和蒸汽都是高温,在选材上其他医院都是使用304无缝不锈钢管,这种材质寿命能满足设备使用结束,但无缝钢管长期在高温的冲压下仅能使用3年左右,还请招标人考虑是否更改材质?

答:同意采用304无缝不锈钢管,费用需包含在本次报价内。

疑问二:图纸设计了高温排水和蒸汽管道,但清单中没有这两项的材料明细?是否为漏项还是说不在施工范围内?

答:本工程中蒸汽管道接入至楼层管井,其后至设备端在本次招标范围内。高温排水在招标范围内,需计入,需中标单位根据设备复核深化。

(2)清洗设备间设计错误,无需送新风只需要进行排风

答:维持原设计。

(3)高温设备间、蒸汽发生间没有设计降温措施

答:高温设备间、蒸汽发生间均设计有送、排风降温;中标单位需根据实际采购设备散热量复核并优化设计,如需增加降温措施需包含在本次报价内。

(4)顶面分为1.0mm防锈铝板顶面分割(600*600)、(1200*1200)、0.8mm铝扣板(600*600)但图例一样,无法区分材料是如何分配的?

答:做法区分参照装饰材料表,线型上虚实线区分,比例太小,无法显示。

(5)配电箱系统图设计错误,用电量不准确

答:配电仅包括常规照明插座及空调动力配电,待供应室设备确定后,结合需求进行深化设计,整体用电量已考虑一定余量。

(6)每个区域需要设置独立的分配电箱,方便科室人员下班后断电,未设计

答:同意设置独立分配电箱,由中标单位深化,费用需包含在本次报价内。

(7)整个设备的高温排水方案设计错误,如果按照这个排水方案施工,设备是无法使用的,最坏的结果是满屋子都是水,而且是沸腾的开水

答:高温废水已单独设置排水,并接至室外降温池预处理。中标厂家需根据最终参数深化设计,设计院复核。

(8)蒸汽管道管径设计过细,无法满足流量使用要求

答:本工程中蒸汽管道接入至楼层管井,其后至设备端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由中标单位深化复核,报原设计确认,自行综合考虑到报价内。

(9)明确不锈钢防撞带安装墙体,补充防撞带安装大样图

答:由中标单位深化,自行综合考虑到报价内。

(10)招标清单无铝扣板及防撞带

答:详见清单及答疑,清单已列,请按清单自行考虑报价内。

(11)无菌缓冲缺少吊顶布置

答:需吊顶,1.0mm防锈铝板顶面分割(600*600),由中标单位深化。详见清单及答疑,造价不予调整。

(12)设备间建议做吊顶设计

答:设备间同意吊顶,由中标单位深化,自行综合考虑到报价内。

(13)明确设备间地面装饰施工方案

答:设备间地面找平,满足设备安装需求,由中标单位深化,自行综合考虑到报价内。

(14)图纸配电系统图绘制与设备实际用电量不符,招标清单电缆型号存在漏项。

答:配电系统图容量预留部分冗余,需满足设备安装需求,由中标单位深化。按清单并结合图纸自行深化综合考虑报价。

(15)缺少空调新排风机及空调外机动力配电

答:设计详见电施10及电施13中PAU-CSSD-301自带控制柜。

(16)排水工程量清单中缺少高温排水管

答:设计有,详见清单。

(17)缺少医气工程量清单

答:设计有,详见清单。

(18)暖通设计无法满足规范温湿度及压差要求,后期若进行深化设计招标清单与实际工程量误差较大。

答:暖通设计满足招标设备参数及现行规范要求,后期由中标单位深化。费用需包含在本次报价内。

39、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3(2)技术评分标准“供货及安装方案”评分标准修改为:投标人自行制定供货及安装方案,评委对所有投标人的供货安装调试及技术培训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全面、组织架构科学、响应时间快、实施方案完善、针对性强、完全满足供货要求的得8(不含)-10(含)分;方案较完整、组织架构较合理、响应时间一般、实施方案较完善、针对性就可行性较强、基本完全满足供货要求的得6(不含)-8(含)分;方案一般、组织架构一般、响应时间一般、实施方案一般、针对性一般、基本完全满足供货要求的得3(不含)-6(含)分;方案差、组织架构差、响应时间不及时、实施方案差、针对性差、不完全满足供货要求(或未提供的)得0(含)-3(含)分。

40、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安徽医院安徽省儿童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技术方案,三、工程技术标准和设计依据 第3.4条,删除“《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卫生防护要求》 GB8279-2001、《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 GBZ130-2020、《医用诊断X射线防护玻璃板标准》 GBZT180-2006”。

41、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安徽医院安徽省儿童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设备技术参数汇总表的参数删减或修改后见附件1。

42、本项目修改后的《评标办法前附表》见附件2。

43、本项目修改后的清单控制价见附件3,以本次发布的为准。首次随招标文件发布的控制价各分项综合单价不作为报价参考依据。

4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修改为2022年8月17 日11:00;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4号开标室。备注:投标人可以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无须现场参加开标。

45、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长至开标时间。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徽省儿童医院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39号

邮 编:230041

联 系 人:童老师

电 话:0551-62237613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省招标集团大厦

邮编:230051

联 系 人:章工、杨工

电 话:0551-62220229、62220214、15077906489

2022年7月29日

附件:

附件3-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安徽医院安徽省儿童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2022.7.28.rar 安徽省儿童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澄清公告(签章).pdf 附件1-设备技术参数汇总表.docx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docx

2022-07-22 16:00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安徽医院安徽省儿童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2DFAAZ01446

原公告日期:2022年07月06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儿童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延期开标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一、安徽省儿童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项目编号:2022DFAAZ01446/ JG2022-36-0584)由于须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部分调整,具体内容正在整理中,将在近期发布,现决定延期举行开评标活动,具体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调整为2022年8月9日10: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5号开标室。备注:投标人可以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无须现场参加开标。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长至开标时间。

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徽省儿童医院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39号

邮 编:230041

联 系 人:童老师

电 话:0551-62237613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省招标集团大厦

邮编:230051

联 系 人:章工、杨工

电 话:0551-62220229、62220214、15077906489

2022年7月22日

附件:

延期开标的通知(电子签章).pdf 延期开标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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