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国际邮件交换站 1# 生产辅助楼工程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
标段编号: HXJY1110001021533001001
1. 招标条件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
连云港国际邮件交换站
国际邮件交换站 1# 生产辅助楼
生产辅助楼工程
工程已由连云港市连云区行政审批局
连云港市连云区行政审批局以连区开审备【
连区开审备【 2022 】
】 4 号文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
业主为为连云港自贸区连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连云港自贸区连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自筹,
,现已落实
现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项目连云港国际邮件交换站
连云港国际邮件交换站 1# 生产辅助楼工程质量检测
生产辅助楼工程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连云港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
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连云港国际邮件交换站 1# 生产辅助楼工程质量检测
2.2 项目地点:连云港市连云经济开发区
2.3 项目规模:建筑占地面积 1795.20 平方米,建筑面积 9035.91 平方米
2.4 检测服务期:具备检测条件后,具体伴随整个施工周期,同时满足工程进展要求。
2.5 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桩基检测、见证取样类检测、建筑水电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幕墙工程检测、结构实体检测、防雷检测、建筑
节能检测、装饰装修材料检测、墙体屋面材料、饰面材料、防水材料、化学分析、沉降观测、消防检测、室内环境检测、热工性能等至本项目
竣工所涉及的所有检测内容包含建设期间因工程建设需要或相关规范、规程、标准要求增加检测项目、数量,负责出具整个项目工程质量检测
报告及材料检测报告;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招标范围的权利。
2.6 质量标准:合格,投标人所有检测行为、结果均应符合国家、江苏省及连云港市关于第三方检测的规范、规程、标准等相关要求,保证
检测数据准确、真实,检测报告应在规定的时间报送招标人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7 最高投标限价:取费率为《连云港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推荐性收费标准 2019 版》的 60% ,最终按实际检测数量结算,但
为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检测任务,其最终检测结算费用不得超过 35 万元。
2.8 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检测费用由甲方支付,
检测费用由甲方支付,主体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主体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50% ;工程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竣工验收合格,
,乙方提交全部检测报告
乙方提交全部检测报告后
后,
,尾款
尾款
一次性结清
一次性结清。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2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取得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技
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取得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技
术监督局)批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术监督局)批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5 外地检测机构必须符合《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 DGJ32/J21-2009 的规定要求,取得连云港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备工程建设类
具备工程建设类高
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7 投标人确认的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
(有效期内)、 2023 年 08 月 -2024 年 01 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
章)等证明材料(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材料);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放在投标文件中)。
3.10 其他要求
( 1 )本工程遵照执行苏建建管( 2013 ) 508 号文、苏建招函〔 2017 〕 12 号文;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
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
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 2 )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投标报价: 52 分
人员配备: 8 分
类似业绩: 12 分
检测大纲: 28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
本项目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
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
评标基准价 =A×Q1+B×Q2 。
Q2=1-Q1 , Q1 的取值范围
为 10% , 15% , 20% , 25% , 30% ; Q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
表或代理机构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未见证系数抽取过程,视
为认同系数值抽取结果。
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若 7≤ 有效投标文件 <10 家时,去掉其
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
件 ≥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
均值。
说明: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除评标过程中的
计算错误以外,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
任何情形而改变。
条款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
2.2.3
( 52 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
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 扣 0.2 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
价 1% 扣 0.1 分,偏离不足 1% 的,用插入法计算。
人员配备
( 8 分)
1 、项目负责人( 3 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
称的得 3 分。
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否则不得
分。
2 、主要检测人员( 5 分)
拟投入的主要检测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检测
人员岗位证书和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满 3 人的得基本
分 5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
注:须同时提供检测人员岗位证书、职称证书、
须同时提供检测人员岗位证书、职称证书、 2023
年
年 08 月
月 -2024 年
年 01
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
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相关证
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分。
类似业绩
( 12 分)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检测机构)承担过房建类的工程
检测业绩,每有一个得 3 分,最高得 12 分。
注:( 1 )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检测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
订时间为准;
( 2 )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否则不得
分。
检测大纲
( 28 分)
试验检测设备投入情况、响应性服务、检测时间控制措施等。
优 3-4 分,良 2-3 分,一般 0-2
主要检测项目及检测方案。优 3-4 分,良 2-3 分,一般 0-2 分。
采用的检测方法及精度。优 3-4 分,良 2-3 分,一般 0-2 分。
拟采用的主要规范和主要参数。优 3-4 分,良 2-3 分,一般 0-2
分。
检测数据的记录制度和处理方法。优 3-4 分,良 2-3 分,一般 0-2
分。
检测频率、控制值、报警值及紧急事项的应急检测措施。优 3-4
分,良 2-3 分,一般 0-2 分。
检测质量目标与质量保证措施。优 3-4 分,良 2-3 分,一般 0-2
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为: 2024 年
年 02 月
月 23 日
日 -2024 年
年 02 月
月 29 日;
日;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
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拟报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至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32-7 号金海财富中心 A 座 11 楼 1113 室获取。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4 本项目以现场缴费报名获取的招标文件为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及开标时间地点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 2024 年 03 月 14 日上午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2 提交响应文件地址:连云港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32-7 号金海财富中心 A 座 11 楼 1112 室)
6.3 按招标文件要求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5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32-7 号金海财富中心 A 座 11 楼 1112 室)
7.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9.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自贸区连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 13851285633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32-7 号金海财富中心 A 座 11 楼 1113 室
联系人: 蔡工
联系电话: 0518-85590878 15251287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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