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企业名称 | 物华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丙3号楼第5层501室) | 法定代表人 | 卢振宇 |
成立日期 | 1992-11-09 | 注册资本 | 8000.00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8000.00万元(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0001000122286 | ||
经营规模 | 微型 | ||
经营范围 | 城市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总承包;房地产投资、买卖、出租、管理;商品房销售,房屋维修、装饰、装修;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建筑材料、燃料、木材、轻工产品、汽车零配件、家用电器、针纺织品、汽车的销售;建筑机械的租赁;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海峡石化工贸有限公司 | 68.8940000 | ||
其他股东 | 14.1500000 | ||
北京金宸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1060000 | ||
北京鹰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3.2500000 | ||
中国金域黄金物资有限公司 | 2.5000000 | ||
北京盛吉瑞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1.8750000 | ||
中国拆船总公司 | 1.3750000 | ||
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 | 0.8500000 | ||
北京隆达印刷包装集团有限公司 | 0.7500000 | ||
中煤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 0.2500000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5.50 | -5.50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4405.21 | 3313.23 | 1091.98 | |
审计机构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2024年02月29日 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39 | -2.39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4400.73 | 3317.51 | 1083.22 | |
其他披露内容 | 1、依据标的企业提供的股东名册,截止到2023年12月,标的企业股东海峡石化工贸有限公司实际认股股数为5636.5万股,股权比例为70.456%,具体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2、其他信息详见转让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鹰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903室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杨荣 | 成立日期 | 1988-10-21 | |
注册资本 | 616.00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批发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1021011416704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3.25000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2500000% | |
持有股份数(万股) | 260.000000 | 拟转让股份数(万股) | 260.0000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00071092200XY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日期 | 2024-02-07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其他 | 决议文件名称 | 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专题会会议纪要(【2024】中仪董事长专题会纪字第3号)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物华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6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25%) |
转让底价 | 35.4471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以到账时间为准)支付10.634万元人民币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未交纳和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2.本项目如信息披露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全部扣除,若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及相关方损失的,转让方及相关方有权向意向受让方进一步追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的。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2)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全面了解标的企业状况。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及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表、资产评估报告等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全部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承担全部相关风险。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主张任何抗辩、发生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由受让方承担全部相关经济责任与法律风险。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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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0.634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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