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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大厦外立面修缮工程(施工)评定分离-变更公告

· 2022-09-14

金山大厦外立面修缮工程(施工)评定分离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03

招标编号:E3501040102100356001

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一、投标人质疑及答复

1、本项目要求提交技术文件,但电子投标文件只有资格文件以及商务文件,请问技术文件上传到哪里? 2、资格文件中第8章中: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1)投标承诺书(格式附后);(2)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格式附后);(3)工程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承诺书;(4)履约承诺书;(5)关于工程质量担保的承诺书,(6)投标人诚信承诺函、(7)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格式如下。没有见到格式,请代理补充。 3、建筑工程管理专业职称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要求

答:(1)本项目定标方案所需要的评审材料,可以上传到资格文件的十二、其他资料。

(2)格式附件详见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03)二、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如下中的第8点。

  1. 建筑工程管理专业职称符合招标文件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要求。

2、请代理明确:1、本项目是否需要提供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数量;2、若本项目需要提供类似业绩,那么以本项目控制价设定2亿的类似业绩门槛,失妥,请提供依据或澄清

答:(1)类似业绩作为定标方案评审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可以上传到资格文件的十二、其他资料。类似业绩数量为5个。

2)详见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03)二、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如下中的第2点。

3、是否提供软件版造价?

答:软件版造价已在补充通知(01)附件中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4、在公告和投标须知前附表4.1 /4.2;15.3.1;20.1都表示不要求业绩和技术文件。但是在34.2.33第4条,5条有业绩和技术文件要求。那到底需不需要业绩和技术文件?

答:本项目需要提交定标方案评审所需要的材料,可以上传到资格文件的十二、其他资料。

5、请提供预算底稿计价版成果文件

答:软件版造价已在补充通知(01)附件中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6、按招标文 件规定的方式推荐出 6 名不记排名 的定标候选人。这6名是按照通过资格文件、商务文件评审均合格且 投标报价乘以信用系数后的取值最低 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还是按照投标企业资质等级、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企业信用、项目管理团队实力、类似项目业绩、技术方案这种办法,如果按第二种,招标文件没有体现评分分数,如果按第二种三级企业不就是完全就没有竞争力

答:按第二种

7、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不要求提供类似业绩,但须知前附表又要求提供类似业绩,请明确,本项目是否需要提供业绩

答:本项目提供的业绩是作为后期定标方案评审所需要的材料,需要上传到资格文件的十二、其他资料。

8、本项目是否无需提供提交分包材料,待中标后再行提供

答:如无分包,投标时无需提交五、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及相关的资料。

9、该项目未发布预算软件版,请招标人予以确认

答:预算软件版已在补充通知(01)附件中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10.招标文件第425页中,本项目评定分离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投标企业资质等级 ;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企业信用; 3、项目管理团队实力 ;4、类似项目业绩;5、技术方案。 问:1.本项目评定分离方案中5个评分项目的具体分值是多少? 2.4、类似项目业绩需交几项类似工程业绩,能得满分?,是否放在资格文件十、类似业绩情况表中? 3.5、技术方案是否放在商务文件四、其他资料中,技术方案是否为暗标?技术方案是否需要盖章?

答:(1)根据《关于优化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机制的工作意见(试行)》(榕建规[202 2]5号)、《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 标评定分离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榕建规[2022]6号 )的规定,定标方案在候选人期间同时公布。

2)类似业绩数量为5个。关于定标方案的所有材料可放在资格文件的十二、其他资料中,类似业绩指标表格可参照2017修订版招标文件通用本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十、类似工程业绩情况表。

3)技术方案作为定标方案评审材料,可放在资格文件的十二、其他资料中,需要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

11、P125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安全文明施工费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此条款不符合规定,未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方式,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建议根据闽建筑〔2017〕6号《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包人应在开工后28天内向承包人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具体金额以合同中单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为准)的50%,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2、P164 (3)主要材料的价格调整办法 按照《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建筑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预警及风险管控指导意见的通知》( 榕建价[2021]9号)的规定,可调整的主要材料是:铝合金型材、玻璃 此条款不合理,建议根据《福建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闽建筑[2018]41号)规定: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中列出的品种,原则上按照该材料金额占材料费(含设备)的比例数从大到小排序,累计比例不少于70%。 招标人应充分考虑价格波动因素,应严格按照(闽建筑〔2018〕41号)的规定,设置风险包干范围和风险包干幅度,在主要材料设备、施工机械价格表中明确70%的材料设备。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3、P167 (14)《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规定的台风、暴雨、地下暗流等不利气 候条件产生的现场破坏、抽水台班以及承台基础基坑抽水台班等,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 价中。工程中门窗及幕墙四性检测、防雷测试、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新材料试验费、胶相溶性试验 、建筑安全检测等第三方检测费用承包人均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结算不另行计取。 此条款不合理,此条款不合理,建议:各种检测费用应按2017费用定额第五章第十三条执行。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删除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费用。

14、招标文件P203页招标最高限额审查报告为22195023元与招标文件P210页招标控制价21862062元不一致,请明确

答: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1862062元。请投标人下载补充通知(01)中的招标文件,否则自行承担后果。

15、请问招标人若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上的所属单位为投标人司属分公司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满足。

二、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如下

  1. 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中的2.1条款2.4.4条款保持原通用合同条款内容,不作修改。

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本项目评定分离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企业资质等级

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企业信用

3项目管理团队实力

a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b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职称

c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

注: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土木工程、土木工程施工、隧道及地下建筑工程、城市地下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技术、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与信息技术、建筑与土木工程、建筑管理工程、工民建、土建、土建施工、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 (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如需) 等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专业以有权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4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过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单个业绩实际造价2000万元)工程项目),投标人需将网查业绩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注:1)类似业绩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若有)、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2)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

3)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4)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5)通过平台查询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与上述第2项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的同一指标特征不一致的,以最小值为准。通过平台查询的竣工验收日期与上述第2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不一致的,以较早时间为准。

5技术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完整性 施工方案 施工进度计划 技术组织措施 实施难点和对策

注:本项目定标方案所需要的评审材料,可以上传到资格文件的十二、其他资料。类似业绩指标表格可参照2017修订版招标文件通用本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十、类似工程业绩情况表。

3、原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项第34.2.2条款修改为评标专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及办法评标的,由我福州市城乡建设局依法依规处理

4、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阶段)表格修改如下:

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

(投标阶段)

序号

名称、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基准单价(元)

投标单价

(元)

风险承包

幅度(%)

/

/

/

/

工程名称: 标段:

注:1.本表由投标人根据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提供的表格,填写投标单价栏,并确保投标单价与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相应单价一致。如不一致,合同履行期间按照不利于承包人的原则调整合同价款。

5、原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第2项发包人中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发包人有提供支付担保,支付担保只支持以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承包人未按发包人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履约担保前,发包人有权不予提供支付担保。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支付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修改为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要求执行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发包人有提供支付担保,支付担保只支持以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支付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之日后90日止.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90日止承包人未按发包人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履约担保前,发包人有权不予提供支付担保。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支付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原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项第34.2.4条款(5根据《关于优化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样式及证书使用要求的通知》(闽建筑函〔2022〕33号)的规定:1. 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二级建造师查看和下载电子注册证书时,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注册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注册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2. 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并填写签名日期,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注册证书无效修改为根据《关于优化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样式及证书使用要求的通知》(闽建筑函〔2022〕33号)文规定,福建省注册的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并填写签名日期,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注册证书无效。。

7、原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项第34.2.6修改为34.2.6中标人应按照《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在榕企业工程项目技术管理人员到位履职的补充通知》(榕建规〔2022〕2号)文件要求向福州市建设局建筑业处报送工程项目技术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

8、本项目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1)投标承诺书(格式附后);(2)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格式附后);(3)工程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承诺书(格式附后);(4)履约承诺书(格式附后);(5)关于工程质量担保的承诺书(格式附后);(6)投标人诚信承诺函(格式附后);(7)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格式附后) ;格式如下:

1)投标承诺书

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

1、我方已经充分了解相关的规定,一旦我公司成为中标候选人,同意你方按相关的规定对我方的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发现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中标候选人自开标之日起前3年内,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自开标之日起前5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刑罚未执行完毕的),同意你方取消我公司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我方承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企业、人员信息符合闽建办筑[2016]8号要求。拟派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应当是已在监管平台中登记信息的人员。若因未登记信息,导致中标后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无法全部通过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备案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其责任。

3、我方承诺本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声明、承诺和所附上的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真实和准确的。如若弄虚作假,你方有权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已经签订合同的,你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已签订合同的,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投标保证金等额款项);造成你方损失的,赔偿相应损失。同时,我公司将接受你方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处罚,并承担全部责任。

4、现场所有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我方承诺施工现场应安装符合标准的远程视频监控。应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应用标准》(DBJT13-338-2020)、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应用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建〔2021〕3号)、《关于调整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企业管理费的通知》(闽建筑〔2021〕6号)等文件要求,落实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执行。

6、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按闽建建[2018]36号文及闽建建[2018]37号文规定配备。

上述承诺,贵单位(招标人)有权对其内容进行核查,如发现有不实之处并经查实后,贵单位有权取消我方的投标资格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没收我方投标保证金。如果贵单位因此遭受损失,我方应予以赔偿,并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合同已签订,我方愿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贵单位有权单方面与我方解除合同。

投标人: (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2)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本承诺书声明:本人 (姓名)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本公司参加 (填入招标项目名称)工程投标,若我司有幸获得中标,将积极响应国务院、建设部有关认真落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精神,按照《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证在我司有关本项目工程的承诺条件下,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足额付清工人工资,不以任何理由拖欠。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3)工程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人(姓名) (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

1、保证在 (项目名称)施工期间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并按照工程施工进度需要及时到位进场。

2、在本工程开工前,如果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并及时到位进场,本公司愿意放弃本工程的中标资格。

3、如有违约,我公司将接受招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处罚,并承担全部责任。

投标人: (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4)履约承诺书

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本人(姓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

我司将在中标公示期满三日内安排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带领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至贵司约谈,并履行如下承诺:

1、项目经理能力:项目经理实际管理能力和水平接受考核;若该项目经理考核不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要求给予更换,我方无条件服从,并按项目经理变更接受处罚。

2、机械设备投入:承诺投标文件中配备的主要机械设备全部到位,否则,未到位的机械设备按市场折价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3、人员配备方面:项目经理部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书面通知后七天内全部配备到位,项目经理部进场时人员全部到位,并服从发包人调配(因拆迁交地原因不能正常施工的,取得发包人批准文件后允许人员分批进场)。有以下行为之一均视为违约,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1)项目经理变更(或未到位)按人民币15万元/人次支付违约金;项目技术负责人变更(或未到位)按人民币15万元/人次支付违约金;项目部其它人员变更(或未到位)每人次按人民币3万元支付违约金。

2)项目经理变更(或不到位)、项目部管理人员变更(或不到位)超过50%的,发包人有权清退该中标单位并上报主管部门处理,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全额承担。

3)合同签订3个月以上,因客观原因造成无法开工建设的,人员变更可免于经济处罚一次。合同签订3个月内的,因客观原因造成无法开工建设的人员变更的按合同约定金额进行处罚。

4)上述违约金可直接从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由承包人按照施工现场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且相应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我省关于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

4、项目人员考勤制度:实行脸部识别考勤制度。管理人员每月到岗时间不少于22天。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因故不能到岗必须经过建设单位书面请假,并事先登录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登记留痕。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连续请假超过5天或单月累计请假超过10天的,承包人应另行安排相应资格的管理人员顶岗;连续请假超过30天的,承包人应对相应管理人员进行变更并按约定支付违约金。项目经理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班次,经发包人批准后必须严格遵守。未及时签到并在1小时之内办理补签到手续的视为迟到,一个月内迟到三次视为缺勤一天;迟到1小时以上视为缺勤半天。因特殊原因未能签到或签退,但可以证明未迟到、早退、旷工的,必须由单位出具书面证明,事先报发包人代表批准后允许计为在岗。发包人将派代表不定期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未尽职或擅离岗位者视为缺勤。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缺岗(勤)或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处以0.1万元每人每天的违约金,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处以300元每人每天的违约金,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损失。

考勤时间应从开工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止,承包人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到岗履职情况以日历天为统计单位,每日上午和下午各考勤一次,有效考勤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4日内提交,并在20日内做好现场施工保险等各项安全报备工作。

6、若因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及政府交地原因造成分批提供施工场地情况的,贵司仅给予工期顺延,贵司不承担因工期顺延产生的任何费用补偿(包括管理成本、资金成本、措施费用等增加的补偿),贵司派驻现场的相关项目部或监理部人员所签认的工期签证或联系单等文件仅作为计算工期顺延天数的依据,不作为其它费用补偿的法律依据文件。

7、地下管网保护:探明地下各种管网的位置,在施工期间保护地下设施,若因施工原因造成破坏,我司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

8、施工中若与原有道路有交叉的,应保证原有道路及排水畅通。

9、质量要求: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应无偿承担返修责任,并须一次性向发包人支付该项目造价款项20%的违约金。

10、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文明施工费的使用按照建设部建办[2005]89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执行,承包人应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文明施工费的使用作出详细计划并及时落实,(其中:临时设施面积不少于1000㎡)并应经过监理、发包人及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予以支付,否则发包人有权扣除该费用。

11、我司承诺施工中配置远程监控系统,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向贵司提交符合闽建建[2010]50号、榕建综[2011]48号、闽建建[2011]51号及《关于实施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管理的通知》等现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的视频监控施工方案,并在贵司审批后10天内完成监控工程。在开工之前,将工地安装的远程视频监控系统与主管部门提供的信息中心平台窗口对接。(工程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在施工现场采集视频信号,通过网络传输和信息处理后接入贵司及市建委视频监控专网,实现对在建工地24小时实时监控及录像。同时,通过监控系统及时反映工程质量安全动态,实现管理部门对现场多级远程网络监控和管理。)我司保证维护监控设施完善及过程资料的完整至工程验收完成,随时接受贵司的调阅及检查,如24小时内有时间段查到无录像,每发现一次我司承担违约金5000元。

12、我司承诺严格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发〔2021〕3号)等有关文件,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如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发包人将不予支付工程款,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3、我公司在使用建筑起重机械施工时严格按照《关于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2】35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执行闽建筑【2012】35号文的补充通知》规定采用建机一体化企业。严格遵守《福建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一体化管理暂行规定》(闽建〔2012〕6号)文的各项规定。

14、我司承诺选择的各专业施工班组,在进场前提交各专业班组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并保证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具备类似项目施工经验,在签订班组合同前接受贵司的考核,合格后方能进场施工,以确保施工质量。

15、我司承诺严格按招标文件约定品牌和设计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标准,开展主要材料、设备的采购工作,对重要、关键的面层装饰材料和影响使用功能的配件、设备,我司在签订供货合同或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前,应将供货样品提交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核,经审批同意后,根据审批确认后的样品进行采购。因我司提供样品不及时、不合格、不满足项目要求造成工程停滞的,我司承担一切后果

16、我司承诺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后到移交物业接收期间的现场工程维护和看管工作,保证工程和设备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做好用水用电的看管和维护,上述事项发生的费用(包括水电费)已包含在我司的投标报价内,竣工结算不另增加造价。

17、我司承诺如该项目因政府部门规划调整原因或征地拆迁等原因,造成贵司对所发包的工程项目的施工范围进行调整,除了已实施工程建安费用的调整外,贵司不承担我司为了本工程而投入的前期费用、其它管理费或利润损失补偿等。

18、中标后承包人须在发包人指定银行开设账户用于办理工程结算事宜。

19、我司承诺绿化景观工程的分包人必须满足发包人考核标准要求,并按发包人的企业质控管理体系实施。

20、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材料是完整、真实、准确的,若有伪造或提供不真实的材料,贵司有权取消我们的中标资格,并可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 (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5)关于工程质量担保的承诺书

关于工程质量担保的承诺书

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就我公司承建的工程质量,承诺如下:

1、我公司将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和工程质量规范的要求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进行质量保修。

2、我公司向使用方等提供质量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我公司同意按照贵公司的要求,出具相应的质量担保文件。

3、我公司同意贵公司将本承诺内容以恰当的方式告知与本工程有关的第三方。

4、我公司未能履行以上承诺的,愿意按照施工合同和相应的法律法规向贵公司以及使用方等与本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承担违约、赔偿、修复、保修等质量责任。

5、我公司不仅重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而且重视对工程的保修服务,以对质量负责,做高效服务的理念提供保修。

特此承诺!

投标人: (单位公章)


6)投标人诚信承诺函

(适用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参与 (招标项目名称) 的投标。作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清楚知晓我单位在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情况。本人已详细阅读承诺函的内容,并在此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和我本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投标,没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没有借用资质给他人投标。

二、经确认,我单位在本项目提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情况(应单选,并在方框内打√。未勾选的,视为默认选择第1项。)

1.由本单位在岗造价人员使用本单位实名的计价软件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2.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提供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并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加盖负责编制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公章以及负责审定的一级注册造价师姓名章。同时,清楚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二)项情形及委托编制带来的风险,并自愿承担相应的违法后果。

3.按招标文件规定,无需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三、经确认,我单位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

(一)从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控制价电子文件,没有通过其他不正当渠道获取招标文件。

(二)使用本单位自有办公设备编制、递交、解密投标文件。

(三)没有向其他投标人提供本单位的投标文件信息,也没有获取他人的投标文件信息。

(四)由本单位在岗人员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五)授权委托的投标代理人为本单位在岗人员。

(六)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有关资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资料)没有弄虚作假。

四、我单位和我本人清楚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规定。清楚知晓下列行为将被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招投标监管部门将结合相关事实证据,依法予以查处。

(一)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上传、解密(开标现场上传、解密除外)。

(二)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编制。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或同一计价软件加密锁编制。

(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认定的其他行为。

五、我单位和我个人清楚并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的规定。

六、我单位如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评标工作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及出借他人资质的,本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刑事、纪律和行政处罚以及失信惩戒。

七、本承诺函我单位盖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本人亲自签字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承诺时间:

注:

1、本承诺函由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扫描上传。

2、第一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限内将本承诺函原件提交招标人。


7)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在岗人员。本人已清楚知晓,本单位已确定本人作为(项目名称及标段)的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人承诺:

一、中标后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按照合同约定实际到岗履职。

二、本承诺函由我单位盖章及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本人亲自签字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拟派出项目负责人: (签字)

承诺时间:

注:

1、本承诺函由加盖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签字并扫描上传。

2、第一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限内将本承诺

函原件提交招标人。

、其它

1、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03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03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03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建建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 2022 9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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